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805949
 ♠♠黑桃♠♠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過年去花蓮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分手到完全單身的時間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前、後;25前、後
作者: ♠♠黑桃♠♠ 日期: 2010.02.24  天氣:  心情:

  20前、後;25前、後

  二十歲以前過著只要愛情不要麵包的生活,把愛情當作生活中全部,為一個人全心盡力照顧他,把自己當作最幸福的女人,甚至違逆家人也在所不惜,不聽朋友的勸告,不管任何的阻擋,覺得愛情就是唯一,而工作只是其次,有錢賺就好,不在乎工作上的價值。

  二十歲後受過愛情的傷痛,開始玩起愛情,在異性堆裡把自己當作花蝴蝶,不相信任何人卻又想要接近愛情,面對生活中以朋友為主,有朋友陪我渡過每一天的日子,就算空虛還是一攤接著一攤繼續玩樂,工作上面有老闆稱讚就好,同事之間玩心機,反正誰都不說破都一樣和和氣氣。

  二十五歲前,不再玩樂愛情卻也不太想面對,想要卻也不知道如何操作,當初對初戀的那種感受已經遠離好久,每談一次戀愛就像是重新開機一樣,重新灌戀愛程式,一樣的模式已經麻痺到不知道愛情是什麼,朋友變成生活的重心,但或把玩樂朋友與談心朋友分開,家人成為我的心靈支柱,換了新工作讓自己更加成長也更加認識自己。

  二十五歲後,開始面對全新工作的挑戰,終於認真的看待工作的價值,把麵包看得比愛情還重要,愛情成為可有可無,不強求不強調,想要認識更多朋友,建立自己的人脈,把自己的範圍作好,讓家人得到更好的生活也讓自己有更好的發展,娛樂只剩在朋友的生日聚會偶爾歡笑,發現自己想要得到獨處的空間比大家同歡的時間還更期望。

  三十歲前還沒過完,我會讓自己過得很快樂,獨立有自信的女人才有人愛!哈!
標籤:
瀏覽次數:176    人氣指數:2356    累積鼓勵:10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過年去花蓮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分手到完全單身的時間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2-27 12:14
他, 40歲,屏東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2-28 05:38]:

我愛爸爸
我愛媽媽
哈哈哈

 
時間:2010-02-27 00:40
他, 3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2-28 05:39]:

阿現在對我來說
愛情不能靠感覺了
高中時期可以
現在呢?
會看現實考量了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