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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兩性男女關係罪不該存在此類畜生
作者: 兔唇老處男沒女敢要安啦 日期: 2016.04.17  天氣:  心情:


網路交友果能感受學歷高頭腦裝屎為惡多


判決指出,住於北部地區有其身材體壯42歲馮姓男老師與多名在頗有其知名度犯罪率頗高網路聊天室邀約同性向男同志網友發生性關係,於民國100年2月發現感染愛滋後,他心存報復,於是以所取暱稱「煙大屌熟男」,在知名網路男同志聊天室招攬男網友一夜情,還提供毒品在做愛時助興,警方接獲檢舉前往為人師表馮男家逮人,因身材壯碩他不但拒捕還打傷2名員警。

檢警待過濾為人師表身材壯碩42歲馮男教師上網路時間從聊天紀錄,發現上百名男網友曾與他互動聊天、也有的約見面,便逐一傳喚調查,卻發現受害男網友多數是仍在就學大學生、而其上班族,20到30歲,當他們得知為人師表馮男染愛滋竟還利用網路聊天室以身材優勢條件交友,於應訊出庭受害網友見到時紛紛咬牙切齒,痛罵他「敗類」、「垃圾」、「不是人 」,有13人堅持要告他。
竟辯早說好不戴套

42歲馮男否認故意隱瞞病情,強調當初在網路聊天室上就講好他不戴套子,高院根據專家證人證詞,認為不同愛滋病毒類型帶原者,若不戴套性交,有交叉感染造成病毒抗藥的可能性;高院則認為馮男身為國小老師,竟隱瞞感染愛滋病,更提供毒品與網友進行危險性行為,惡性重大,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其中,馮男故意傳染愛滋,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判刑11年,轉讓毒品部分判2年、可易服社會勞動役。馮男隱瞞感染愛滋,故意傳染愛滋惡性重大,重判13年,全案確定。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也表示,授其害網友可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若不幸感染愛滋病,就應「老實吃藥」,直到無法檢測出愛滋病毒,才能再度發生性行為。
另外疾病管制署提醒,避免參加網路交友轟趴性愛派對,也不宜為追求性刺激有多重伴侶性行為、性行為不用藥,但要有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危機意識,與不明對象性行為時應戴套,並定期進行愛滋病毒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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