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一廂情願都不可能完滿。
對於愛情和婚姻來說,更是如此。
但許多人,在感情上控制不了自己,
因為常人往往認為愛情是自私的。
往往認為你不愛我,對我沒感覺沒什麽, 但這並不影響我愛你,越是你說不愛我, 我越是要卯足了勁來追你,甚至來糾纏你。
“男怕逗,女怕纏”,這是他們信奉的金科玉律。
愛一個人,就渴望用言行打動對方,就是對方聲稱不可能愛他,他甚至不惜威逼利誘,讓對方答應自己。
得到對方,就似乎成了愛一個人的價值和意義。
但有誰意識到這種對待愛的態度,大都不會有好結果,因為自私的所謂愛,是以得到為目的的。
而無私的愛,是以付出為快樂的。
所以,你愛人家,人家不愛你,你死追亂纏,別人也不一定就愛你了。
但你轉而以付出為快樂,極有可能給對方帶來的也是快樂。
但這種愛,卻並不是一般的人所能理解得了的。
那種自私的愛,往往得到的只是形式,卻不一定真正得到對方的愛,得到對方的心。
那種如野狼一般,窮追不捨的愛,讓人感到這樣的愛不僅有些自私,還很有些霸道。
他們要以一己之私,要吞吃另一個人的人生。
這也就促成了世上本不應該在一起的兩個人,最終勉勉強強走到了一起,他們的婚姻就像兩個不能很好咬合的齒輪,相互之間的磨損一定就會很大。
但更多的時候,追到頭來,就是睡一張床了,別人還是對你不怎麽上心。
有的婚姻本身就是一張並不公平的合約。
對誰不公平呢?
是有真感情的這邊,還是勉強答應結婚的一方呢?
所持觀點的不一樣,得出的結果必然兩樣。
表面看,人家那樣愛你,你還不知足,實在有些“賤”什麽的。
但事實上,從人性的角度來看,事實恰恰相反,因為你愛對方,你至少從形式上得到了你想要的。
但你卻剝奪了對方的真愛一個人的權利和機會。
你要得到你的滿足,卻要剝奪對方的權利,自然是對方不公平呀。
婚姻和愛情都是緣分,這種緣分的含義是什麽?
也許,這緣分被當代男女用得太亂太俗了,許多人反而不知道緣分的真實含義了。
連三陪小姐讓男人多掏錢,都要把緣分擡出來,無情之人勸酒,也要把緣分提出來,就是酒醒過來,就不怎麽認得對方了,就實在有些煞風景了。
緣分用在情感和婚姻上,就是兩好合一好。
也就是兩廂情願,相得益彰,相映生輝,所謂的珠聯璧合。
而不是削足適履,生拉硬拽,“喬老叟亂點鴛鴦譜”。
俗話說:強摘的瓜不甜。為何不甜?
因為不合時宜,沒有成熟好,光合作用不夠,當然糖分少。
但面對愛情和婚姻,許多男女為何就要強摘呢?
明知不可能卻要為之,只是因為這些男女本身的自私。
在我所接受的咨詢中,有許多這樣的情況:
要麽別人不愛他,他卻要認為:
只要功夫下得深,她沒有理由不愛我。
越是受到別人拒絕,就越是要追人家追得緊,甚至想在人家身上使用迷藥,來個生米煮成熟飯。
要麽是人家一挑逗,說一聲:喜歡你。
就輕易地同人家上床了,就對人家動真感情了,但事後才發現人家同她上床只是娛樂節目。
於是委曲求全,不顧辱沒了自尊,也要求人家娶她。
到最後,自己被快要折騰成精神病了,這愛情依然還是鏡中花、水有月。
要麽是結婚多年了,另一半不僅有了外遇,還在她面前公開嫖妓,而她卻要睜只眼閉只眼,終日以淚洗面,卻沒有挺起腰身說一聲“不”的勇氣。
當緣盡分無之時,還需要死鑽牛角尖嗎?
選擇就意味著放棄,當你選擇了不愛的人,也就意味著放棄了愛的機會。
當你選擇了你愛、但對方卻不愛你的人,
那麽你就可能放棄了你愛對方、對方也愛你的人。
不管在情感生活中,愛騙了,還是情感隨著歲月的改變而發生了改變,也就說明本身並不是緣分,或是有緣但已盡,也就無緣了。
無緣不強求,把付出與取得的等償性要求,交給法律來解決.
但我們最需要明白的是:真愛與不愛,永遠不可能放在同一天平上來稱重的,也是沒有其他的砝碼可以來平衡兩者的份量的。
愛情並沒有複雜之處,找到自己的緣分,走出情感的誤區,灑脫一點過得好!
最近都在探討這方面的事情,緣份真的是一種很玄的東西,強求了,也未必會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