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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哈妮北鼻(1)男生女生呸
作者: 【灰】♀公主♡°依依 日期: 2008.10.17  天氣:  心情:



講到天生一對,哈妮正在電腦前面大玩男生女生配。

她在交友網站上輸入自己的資料:

暱稱:我的野蠻女友

來自:地球

年齡:肯定比你年輕

職業:學生

外型:亮眼

個性:迷人

哈妮刊登了一張自己兩年前拍的沙龍照,照片中的她長髮飄逸,再加上電腦繪圖軟體的修飾,還真有幾分全智賢的影子。

果然如她所料,她的網頁生意興隆,瀏覽的人次絡繹不絕,才幾小時的功夫,就已經有三十二個人留言給她。

有人問她和全智賢是什麼關係,為什麼長得一樣國色天香?

有人問她用什麼牌子的洗面乳,為什麼皮膚滑嫩得像塊豆腐?

有人意有所指的對她說:「下課後來找我,我可以教妳一些學校沒教過的事。」

也有人諂媚的問她妳爸爸是不是小偷,要不然他怎麼會把天上的星星偷下來放到妳的眼睛裡?

有的留言讓哈妮覺得老套,有的留言讓哈妮覺得「莊肖維」,不過收到這麼多留言讓她感到很開心,這證明了她在愛情市場裡的潛力無窮,蓄勢待發,就算在現實世界裡乏人問津,她依然還是炙手可熱,不比別人差。

她不是沒人愛,只是還沒有遇到適合的對象,她相信真愛就在前方,也許就是那留話給她的第三十三個人。

哈妮綜合前面三十二個人的留言,歸納出一套網路交友的準則,她發現:

1.暱稱超過十個字以上的網友不能要。你是想要和他風花雪月,不是想要聽他吟詩作對。

2.不放照片的網友不能要。這種人感覺是在裝神秘,但結果往往證明那只是空城計。

3.放的照片是標準証件照的人不能要。這說明了他沒有能見光的生活照,假日多半不出門,最喜歡的休閒活動是一個人躲在陰暗的房間裡打手槍。

4.聲稱自己是星探的男人不能要。雖然他的確很有眼光,但未免太過舌燦蓮花。

5.聲稱自己剛剛失戀,有滿肚子心酸血淚的不能要。如果他真的剛被人甩掉,那你很可能會成為填補空檔的代替品。如果他根本沒有被人甩掉,那你更可能會變成同情心氾濫的犧牲品。

6.要你有空也去他的網站逛逛的不能要。他上交友網站的目的只是是衝人氣,根本沒有誠意要跟你做朋友,,若是你真的把他當成朋友約他出去,他說不定還會嫌你「盧」。

7.一劈頭就說「天冷了,要多加件衣服」的男人不能要。他如果不是假裝殷勤的狼,就是細心體貼的Gay!

8.只say hello,不自我介紹的對象不能要。他一點兒線索都不留,很有可能就是傳說中的網路殺人魔。

9.留自己電話給你,叫你有空call他的男人不能要。他連電話費都想省,在床上一定也只會守株待兔,躺著等高潮。

10.留自己電話給你,約妳這個週末出去的男人不能要。他擺明了就是一副猴急樣,在床上一定也只能維持兩三分。

遇到這幾種人,無論妳多麼芳心寂寞,渴望愛情,妳也一定要坐懷不亂,立地成佛,關閉妳的心,夾緊妳的腿,大喊男生女生呸。

哈妮告訴自己:若要避免踩到別人設下的愛情陷阱,就要隨時隨地睜大眼睛,想要在愛情拍賣市場上初戰獲捷,就要先學會徹底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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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18 20:47
她, 51歲,台中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8 21:14]:

> 3 <
酷....
= 3 ="

 
時間:2008-10-18 02:20
他, 43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0-18 01:48
他, 43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8 01:50]:

ㄘㄟˊ....你怎麼都會沒有> 3 <

 
時間:2008-10-17 17:11
她, 46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7 23:53]:

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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