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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誤了點
作者: 吳xia lin<已婚> 日期: 2004.05.20  天氣:  心情:

「我看沒有人比你更無恥了。」
 「那也要妳願意才行呀!」我擠出一個沒志氣的笑容。

 開口跟她借錢對自己的自尊實在是一項侮辱,

要不是剛被扒手摸去錢包,裡頭的所有證件和提款卡全弄丟了,

也不會弄到要向她開口。

 「好吧:要借多少呢?」

 「七百就夠了。」

 「在哪兒不見的。」

 「我現在在光華商場門口。」

 「好,我大約十分鐘到。」

淑華──我以前的女朋友,早己忘記誰甩了誰,

 她拖了快半個鐘頭才到。

 「怎麼那麼晚才來,妳不是說十分鐘嗎?」

 「台北的交通不是你這鄉下土包子能了解的,

出門遇到塞車已經一肚子火,少跟我發脾氣。」

 暗忖著,是我要跟她借錢,勢必得低頭。

 「七百塊拿去,我還有事要先走了。」

 「請等一下,能不能先載我去車站。」

 「你有錢不會坐車去嗎?」

 「火車票就要六百多塊,哪裡坐得起計程車。」

 「那麼你不會坐公車嗎?」我沮喪地搖搖頭。

她猶豫了一下,蹙緊眉毛說:「好,上車吧!」

 淑華開的車子不大,不過在台北街頭似乎滿管用的。

 「怎麼會來台北呢?」淑華問。

 「想來光華商場買些東西,回去升級電腦配備。」

 「東西咧!」

 「要付錢買的時候才發現錢包掉了。」

 「你真是天才。」淑華嘲笑的說。

「什麼時候來的呢?」

 「上午就來了。」

 「那你怎麼這時候才打電給我呢?」淑華驚訝的說。

 「直到剛才,才撿到一塊錢打電話。」

 淑華笑著搖頭,看看車上的鐘,她隨口問:「吃飯沒呢?」

 「沒錢怎麼吃得起飯呢?」

 沒等我說完,她就把車開到一家飯館前面。

 「我可沒錢哦!」我慎重聲明。

 「知道啦!我請就是了。」

淑華指著菜單問:「要吃些什麼呢?」

 「沒意見,妳點就是了。」

 「你呀!還是跟以前一樣沒主見。」

 淑華跟服務生點了兩份簡餐,我看店店裡,

坐滿了七成顧客卻不顯得吵雜,感覺很寧靜,

好像可以聽見自已的心跳聲,或者是跟她在一起的壓力吧!

總想著自已好像虧欠她什麼。

 淑華開口問:「你現在還在那家三流出版社打工嗎?」

 「好歹也是政府立案,新聞部核准的,別老說它三流。」

我辯解的說。

「那妳呢?現在在哪裡做事呢?」

 「在一家證券公司上班。」她一邊說一邊從皮包拿出名片給我。

 「不錯嘛!」

 「是呀!比你那三流出版社強多了。」

淑華鄙夷的說:「你電腦不是不錯嗎?怎麼不走這行,

不但合你的興趣,賺的鐵定也此你在出版社多。」

 「妳以為我不想嗎?可是會電腦的滿街跑,

沒什麼『後台』誰會用我呢?」

 「你以前不是自詡電腦有多高明嗎?還說自已是高手中的高手咧!」

 「那是以前在學校不懂事的想法,才知道路邊擺鹽酥雜的,

都可能是電腦高手呢。」

 淑華聽我這麼說,也就靜了下來。

 看她這樣,我倒覺得過意不去,

開口說:「這幾年妳好像很少回台南。」

 「忙著工作嘛!」

 「妳們證券公司不是只上半天班嗎?」

 「沒那麼誇張,整理一些客戶資料至少也要到兩點才能下班。」

 我開玩笑的說:「不至於忙得連禮拜天都不回家吧!

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呢?」

 淑華白我一眼,我心虛地低下了頭。

 「就算真的,那也不關你的事。」

 「老朋友了,關心一下也是應該的。」我由衷的說。

 她改變話題,「吃飽了嗎?該走了,要是趕不上火車別怪我。」

 到了火車站,我一個人獨自下車,欲趕六點五十八分的自強號,

由於分不清月台,跑錯了地方,真的被她料到──我沒趕上火車。

看著火車時刻表,至少要等到十點半才有火車到台南,

到台南也凌晨五點了。

這下糟了,漫漫長夜難道真的要在火車站度過嗎?

 逛逛台北火車站的二樓,買了一杯飲料,

八點二十七分,興起一個『打電話給淑華』的念頭,

可是又覺得不好意思,就這樣拿起公共電話又放下,

反覆做了半個鐘頭,終於鼓起勇氣撥號。

「喂………請問淑華在嗎?」

 「我就是,請問哪位呢?」

 「我……我……」

 淑華已經認出我的聲音。

「你不是在火車上嗎?怎麼這麼快就到家了。」

 聽完真是恨不得有個地洞讓我鑽,好想掛上電話,不過打都打了。

 「我還在火車站。」

 老實跟她講出為何沒搭上火車,就如我預測的換來一頓教訓,

或許是以前被她罵過太多次,連她要說什麼都可以猜想得到。

 「你的腦筋是漿糊做的是不是,還是你看不懂國字,

連第幾月台都會弄錯,真的被你打敗了解。」

  把話筒拿開約三十公分,都還能清楚聽到她咒罵。

 「乖乖待在那邊,我馬上開車來接你。」

 聽她這麼說,好像我在這裡隨時都有可能被人拐跑,

我哪有那麼笨。

 這次她果真在十分鐘內趕到,真希望能再一次塞車,

因為她一到後又開始繼續在電話中沒罵完的,

這時我然於明白當初為什麼會跟她分手,

想想自已原來也有聰明的時候。

 坐在她的車裡,經過繁華的台北市區,

她的車子忽然停下來,問我說:「打過電話跟家人說了沒呢?」

 我回答:「還沒。」

 淑華指著路上的公共電話,拿出電話卡叫我先打電話回家報平安。

 等到回到車上時,淑華問我:「怎麼這麼晚才打給我。」

 我點默的不說話。

 她繼續說:「運氣不錯嘛!

這次花了兩個小時就在地上撿到零錢打電話給我,比起上次好多了。」

聽她這麼說,我更說不出話來,

淑華把車開到一家汽車旅館前面,停下車來說:「到了,下車吧!」

看看招牌,還貼了一個兔女郎橫臥的畫像,

我疑惑的問:「妳該不會住在這裡吧!」

「我怎麼可能住這裡。」

「那幹嘛帶我到這裡呢?該不是...」我開始緊張了。

「你想到哪裡去了,我是想叫你在這裡住一晚,

明天再載你去坐車回家。」

「哦!原來是這樣。」

「那還不下車。」

看了看那家汽車旅館,門口男男女女摟抱著走在一起,

心裡越想越不安。

「在這裡過夜,不好吧!」

「你一個大男人,還怕給人吃了嗎?」

心裡雖然一千萬個不願意,但又不知該到哪裡,只好任憑她安排。

就在快走到門口時,一堆警車在路口急停,

警員衝進店裡喊著:「臨檢。」

 後面跟的似乎是記者,拿著照相機和攝影器材走來。

 淑華拖著我,坐上小車急忙離開,沒隔多久就被警車攔下,

警察拿著手電筒照著我們說:

「你們滿十八歲了嗎?駕照行照拿出來看。」

我們就像做錯事的小孩子,臉紅得發窘,

檢查行照與駕照後就放我們離開。

淑華最後帶我回她住的地方,

她跟我說地跟另外兩個同事共租一層公寓。

到達公寓門口的時候,淑華像小偷般地輕輕打開門鎖,

探了頭瞧瞧裡面。

「這不是妳住的地方嗎?怎麼還要偷偷摸摸的。」

淑華向我比了個安靜的手勢,帶我快速的從大門進去到她房間,

接著就把門鎖上,我連鞋子都來不及脫,就踏了進去。

她跟我解釋不想讓室友知道她帶男生回來,

因為她兩個室友都是女孩子,所以當初租房子時,

就協議不准帶男人回家過夜。

門外響起一個聲音說:「淑華!是不是妳回來了,

怎麼妳的腳那麼髒,地板留下好多個腳印。」

淑華應說:「我等一下就出去把地板拖乾淨。」

「你不要出聲音,更不要亂動我的東西,我馬上回來。」

淑華對著我說。

看看房間,床單與被單都是我最喜愛的紫色,

床邊的大窗戶看出去,看不到什麼景色,

想必是被隔壁的大樓遮著,牆上掛著不少娃娃,

好像是從娃娃機釣到的,有幾幅大海報,

牆角的書桌旁擺了架電腦,吸引住我的目光,

看到主機上還有台數據機,就想上網。

禁不住對電腦的誘惑,急忙按下電源開機,

上頭顯示是下pentium-166的CPU,512 ram跑的是Win95,

等待著開機完畢,桌面出現──我嚇了我一大跳,

桌面居然是我跟她的合照,教我怎麼也猜想不到,

我們分手都兩年了,看著桌面照片上的裂縫與皺褶,

應該是撕裂過再重新貼合。

聽到腳步聲,我急忙關掉電腦,淑華走了進來,

看見我站在電腦前面,急忙跟我說:「忘了跟你說,

千萬別動我的電腦,裡頭有公司的重要機密,非常要緊。」

我心裡有教,回答道:「難道連開機都不行嗎?放心啦,

我不會將它弄壞的。」

「我說不行就不行,千萬記住,要不然我就趕你到火車站過一夜。」

我笑了笑。

她強調說:「我是說真喔!」

心想,反正不該看的也看過了,就答應說好,

淑華出去,臨走前交代我把房門鎖好。

 我又把電腦打開,看她internet上的信箱設定,

抄下她的信箱位址,順便上網去到處逛。

淑華帶了消夜回來,吃完後已經快一點了,

我說要刷牙,她用杯子裝了漱口水給我,

叫我嗽口就好了,一口水漱了老半天不知該往哪裡吐,

她發覺後打開窗戶手指著窗外。

「明天最早幾點有車呢?」淑華問我。

我查過火車時刻表,回答:「五點十五分。」

「那時我還沒起床,有沒有八點以後的車呢?」

「八點十分。」

「再晚一點呢?」

「八點半。」

「好吧!就坐這班。」

「等等....我看錯了,這班車只到嘉義。」

「你怎麼老是那麼天才,那就坐八點十分的好了。」

我本想說八點四十分也有班自強號,

但看到她凶惡的晚娘面孔,話就吞了回去,

她丟了一只棉被給我,交代我睡地上。

 北部的寒流好像比南部的冷,躺在瓷磚地板上,

整個脊椎都是涼的,有種躺在手術台上的感覺。

她問我會不會冷,較然身體已經抖得像發羊癲瘋,

但仍硬著頭皮說「不冷」,心裡卻想著:『不冷...才怪咧!』

 她大概從我顫抖的口音聽出我的情形,

讓出一半床位,叫找上床睡,並叮嚀千萬別毛手毛腳。

我抱著棉被上床,沒多久,淑華沉沉睡去,

我卻怎麼睡也睡不著。

她沒隔多久就開始打呼了,接著就開始翻滾,

我被逼到床邊一小角,身體有一半是懸空的。

 早上七點,想叫她起床,見她睡得很甜就沒叫醒她,

等到八點十分,她同事在門外喊著:「淑華上班了,快起床呀!」

 原本以為睡死的地,居然開口說:「知道了,馬上來。」

 她同事又在門口叫了幾次,她都有回應卻沒行動,

最後她們拋下一句: 「不理妳了,我們要先走了。」

 聽到她同事關門的聲音後,淑華馬上從床上坐起來。

我驚訝的說:「妳不是還在睡嗎?」

 「我哪有睡得那麼死,那是要讓她們先走。」

淑華繼續說:「沒想到她們那麼夠朋友,拖到現在,

看來你的火車又趕不上了。」

 「坐下班車就好了。」我安慰的說。

 「算了,我現在就打電話到公司請假,

待會兒我親自開車送你回台南,

不然看你這德行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到得了家。」

 反正一切都是她決定,我也懶得安排。

 淑華將車開列光華商場,

出錢讓我買了主機板和CPU還有一張影像顯示卡,接著載我回台南。

 到家後,我去銀行領錢還她,她臨走前,

我把臉貼在車窗外,還來不及跟她說謝謝,

她已經隔著車窗先對我說:「想說謝謝就免了,

記得還是朋友就好了。」

 「可是我還有話對妳說。」

 她拉下車窗,將頭伸出車外說:「要說什麼呢?」

 我急速的親吻上她的臉頰和粉紅嘴唇,好一下才分開,

接著說:「說完了。」

 她臉臊紅,急急地開著車走了。

 回到家後,我待在電腦前面,找出我和她的合照,

用掃瞄器掃成圖檔。

 撥號上網,接著傳檔,很快的,

她電腦的桌面不會再是那張有裂痕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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