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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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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錯了嗎?
作者:
賢
日期: 2008.07.08 天氣:
心情: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性格
一旦成形了是很難去改變的
我的個性本來就是不愛與人爭
不愛跟人計較太多
難道就是這個原因嗎?
事情都過了這麼久了
再去計較誰對誰錯有意義嗎?
她縱使過去作的再壞
但終究已經過去了
畢竟現在還愛著小孩
還願意為小孩付出阿
不管怎樣還是小孩的媽
孩子找媽媽這是天性
不該阻止,太殘忍了
為何不能放下仇恨
為了孩子好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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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24 00:33
她, 49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7-09 19:56
她, 5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7-09 21:50]:
確實是如此,謝寫你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