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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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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6/11/26的日記
作者:
小明
日期: 2006.11.26 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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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 不知道已經煮了幾包(N-N-N包啦)早都吃去肚了...
完蛋了...
還來得及掏出來保住
小命嗎?)
喜歡吃泡麵的切記!切記!切記!
千萬不要在煮麵時放調味包!
吃泡麵切記切記!千萬不要煮麵時放調味包,因為調味包亦是味精的一種(部份調味包比味精更濃),當味精加熱至 100℃
【水的沸點亦是 100℃ 】或煮超過10分鐘之後便會轉變為焦麩胺酸,此物質有 致癌作用,對神經毒害會較大,長期食用會造成 神經系統慢性中毒,導致癌症之發生。(我看是死定了啦。)(趁現在還有人要,趕緊先上網站預售木乃伊算了。免得到時被搶去火化咧。就不值錢啦。 )
如果不信可以去超級市場買一包泡麵,看一下其 背面說明,有 無 教你在滾水的情況下放調味包,還是熄火後再放調味包吧 !!
( 餓昏的饞嘴人那有時間慢慢看需放大鏡才看得清楚的重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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