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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的心該不該為你保留?
作者: 阿呆楊昇~ 日期: 2010.04.26  天氣:  心情:


愛情沒有保存期限,因為這世上沒有所謂的愛情,很多人很多事隨著時光流逝,也許所謂的保存期限不過就是生命的長短與苦難的多寡,當想念一個人的感覺不在,愛情就沒有保存期限。


愛情不必活得長久,只要活得有意義。愛情不必活得長久,只要活得精彩。 愛情不必活得長久,只要活得優美。


既然當初一個人選擇離開就該放下心為彼此祝福,讓彼此追尋下一個幸福,會想念一個人難過那是愛情中必定會經過的,快樂和悲傷是自己決定的,為何不想想留下來的美麗回憶呢,沒有人會想要傷心難過,在傷心難過之餘不是要忘了想念彼此,是要把彼此最美麗的回憶放在心中。


愛在成全不在奪取,是不是要我在你面前滑下淚水你才懂得我的心疼,我在為你心痛
是不是要你等到失去後,你才知道要珍惜了解我有多愛你,愛在於奉獻在於犧牲。愛情往往在佔有之間毀滅,在犧牲之中成全。


人間的真愛是很難得的。 在人的一生中,很難找到一個你真正可以跟他過一輩子的人。 所以一旦有可能是這個人千萬不要放棄機會,縱然失敗了你也沒有損失,因為本來你就一無所有。天空失去了一片雲它會不會寂寞?雲失去了一片天它該往哪停泊?想念著一個人的你離開了我,我的心該不該為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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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4-27 00:17
她, 63歲,嘉義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7 00:17]:

晚安 掰掰

 
時間:2010-04-27 00:11
她, 63歲,嘉義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7 00:13]:

友爭取啊 上訴無效 ㄏㄏ
沒差啦 反正都分了快一年了

 
時間:2010-04-27 00:04
她, 63歲,嘉義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7 00:07]:

剛跟你說過 她家人反對
第一 我差11歲
第二 我有一對小孩
雖然婐女兒在美國還是我女兒
第三 我沒房子

 
時間:2010-04-26 23:55
她, 63歲,嘉義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6 23:58]:

恩...她陷在不上愛寓了
我跟他6年前愛寓認識約再愛寓2個月我ㄇ就在一起了
她68年的我57年的差11歲

我跟他很理性分手喔 現在還會互相鼓勵互相加油喔

 
時間:2010-04-26 14:05
她, 55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6 23:46]:

呵呵
對啊 妳沒說錯

 
時間:2010-04-26 11:08
她, 63歲,嘉義縣,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6 23:48]:

恩...怎說
見仁見智吧
當年 我也不信.後來我跟她再一起五年
要不是她家人問題我早娶她 今天我也不會這麼孤單吧

 
時間:2010-04-26 10:02
她, 54歲,台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4-26 23:49]:

當然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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