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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a boy....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墾定是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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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墾定是妳(1)
作者: 雨落忘川 日期: 2007.05.27  天氣:  心情:

時間:2007/05/27
地點:淨心室
心情:遊玩歸來,還在high呢!


每天不停的被追殺著日記,真是又好氣又好笑~~
知道大家都關心著雨川,感動呢!
不過基於一些原因,所以遲遲沒寫日記。
別再追殺雨川了,這不就寫了嗎?別這麼心急啦!

一樣的,還是帶來一篇故事給大家。只是可能分成上、中、下,三篇!
因為要濃縮成一篇極短篇,很難濃縮,也不想濃縮。
這篇故事用了比較寫實的手法進行編寫的,
也順便跟大家分享雨川去墾丁遊玩的種種趣事,希望你們會喜歡它!

預計一天會po一篇,也預計用三個篇幅把它寫完(一萬字左右吧!)
所以囉!老話一句:有耐心的,就慢慢欣賞吧!
沒耐心看的、沒耐心等的,就........大門沒關!慢走,不送!




  漸漸進入了夏天,天氣就這樣炎熱了起來!
  有種很想很想把整個人泡在水裡面的慾望,解除這熱死人的魔咒。
  浴缸?游泳池?水上樂園?喔~不不不………
  那只能解除身體上的燥熱,卻無法釋放內心煩悶的枷鎖。不知道你們是否能認同這樣的說法?
  如果你也認同。那,所以呢?就該去“那裡“才是正確的選擇。
 
  「喂!臭大麥,來嘉義一趟,來當我的司機。」我撥了電話給大麥。
 
  「X你娘~哩勒供啥小!恁唄何時變成你的司機了?我在宜蘭老家耶!叫我去嘉義幹嘛啦?」一回話就是一陣親切的問候。其實大麥他一點都不愛出口成髒的,只是每次聽到我的聲音,都要來上這麼一段本土的問候。
 
  「金靠唄唷!難不成會害你咧!來就對了。還有,記得帶玩水的配備。」我大便蹲的姿勢維持的很帥氣,蹲在電腦桌前的椅子上。戴著藍芽耳機一邊跟大麥說話,一邊在“愛情公寓”上瞎晃。
 
  「玩水?賀喔!我找志興跟家容一起去嘿!反正順道去台北載他們,然後我再去嘉義載你,你說如何?還有,要去哪裡玩啊?」大麥口氣瞬間轉為興奮。
 
  「就說了你是當司機的命了,來就對了,問那麼多幹嘛!」這時候剛好點進精靈的日記本,看到了“綑綁”這篇日記。媽的!瞬間有點慾火焚身,都已經夠燥熱了,還看這種日記,很怕氣血逆流然後流鼻血。
 
  「X你娘!又說我是司機,等我去到嘉義哩丟災細啊!」相信我,大麥真的不是故意要罵髒話的。
 
  早上六點十五分才寫完“關於一個男孩”,有點昏昏沉沉的想睡覺,於是叫大麥到我家樓下在叫醒我,先睡一覺再說。臨時起意的行程,沒任何的事先規劃跟安排,想來這趟旅程勢必充滿著未知與刺激。
  我喜歡這樣的臨時起意,不拘泥形式、不跟團賞景,既輕鬆又自在!
  約莫中午,大麥到了嘉義,搭上他那輛軍事氣味濃厚的FORD ESCAPE黑色休旅車,方向:往南;目的地:墾丁。
  為何說軍事氣味濃厚?因為大麥是憲兵退役的,他們憲兵後備軍人有成立一個論壇,製作T恤、帽子、貼紙,圖徽還是特別設計的呢!我懷疑他們背地裡進行不法勾當已經很久了。
  車子後方貼了一張“憲兵後備軍人”的貼紙,然後車子前後都加裝了紅色警示燈,車上配備無線電,想當然的,車子後面有根長長的收訊天線。
  還有,前座放了一顆“警用”警示燈,可以隨時把那個警示燈放在車頂上,然後就像香港警方臨時收到總部通知一樣,飆車狂奔追捕嫌犯。
  最扯的是,他車上放了兩把槍;一把我忘了名稱的步槍、一把貝瑞塔制式手槍。不過別怕,那是玩生存遊戲的氣槍,裝BB彈的。
  媽的!以為自己是憲兵檢調人員咧!沒事搞的我好像在坐警車一樣;而且是一部很髒的警車。我不宜多說,不然等等我會被他拿槍掃射,雖然打不死人,但是會皮開肉綻。
 
  「白爛川!到底要去哪玩水,現在可以說了吧?」大麥口中嚼著“台灣牌口香糖”還叼著菸,戴著後備憲兵的帽子,還用墨鏡偽裝他的殺氣,看著我緩緩問道。
 
  「上二高,往南。其餘的不用多問,你只是………」我話還沒說完,我眼角餘光瞄見他拿起那把“貝瑞塔”,所以我硬生生把“司機”兩個字吞回去。
 
  「大麥哥!我們去墾丁,麻煩上二高,往南。」我很識時務的改口。
 
  「收到!馬上出發。」大麥放下貝瑞塔,入檔加速,黑色休旅車拔地而起的駛離我家樓下。
 
  在高速公路上的時間,不知道各位都如何打發?想必都差不多吧!聽聽音樂、聊聊天、說說冷笑話,或是一邊計畫著等等要玩些什麼。我們也不例外,家容很熱情的在車上一路講了諸多冷笑話,偷偷跟你們說:真的很冷!
 
  「X你娘!不要再摧殘我了,你是嫌我車上冷氣不夠冷喔!」大麥首先發難,也請相信我,大麥真的一點都不愛罵髒話。
 
  「你也才聽這麼幾個小時而已,你可以知道我每天都身處水深火熱之中,強迫中獎,不聽還不行勒!」志興搖了搖頭,無奈的嘆了一口氣。
 
  「林、志、興、!你活膩了嗎?」家容眼中爆出一抹殺氣,然後使用了小新他媽咪的絕招,把緊握的雙拳放在志興的兩個太陽穴猛轉。
 
  而我,索性拿起數位相機,在車上自拍了起來。
  然後家容突然說:「對了!我有帶上次在東森購物買的住宿卷,我打去訂房好了。今天非假日,應該很好訂房。」還真剛好,於是家容撥了電話,順利的訂到了房間,但請恕我不便公開那家渡假山莊的名稱,等等再說明原由。
  到了“南洲”交流道,車子駛離了高速公路,中午沒吃飯就出發的四個人都餓扁了,而且天氣真的相當炎熱,隨便找了家路邊攤先祭祭五臟廟,然後這時候志興開口說話了。
 
  「我們要先去飯店check-in;還是先去玩?」車子還正往墾丁的方向行進。
 
  經過一番討論(其實是一番激戰),最後用投票表決的方式,結果仍無法達成共識,因為我跟大麥投了“先玩”;家容則想先去飯店放置行李,其實志興也想投我們一票,可是妻管嚴,無奈他只能屈服在家容的淫威之下。
  這下你說該怎辦才好?兩票對兩票,無法成立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規則,於是我很天才的提出了一個想法,沒想到他們三個都贊成。
 
  「美麗的小姐!我無意輕薄你,我只是想請教你一件事情,不知可否?」我對著一位長的真的很不錯的小妞問著。她;看來約莫二十二歲吧!清秀的鄰家小女孩模樣,被我這麼一問,ㄘㄟˊ…竟然嬌羞了起來。
 
  「ㄏㄚˊ…你……要…問什麼?」眼前這位美麗的小姐有點驚訝的邊幫我結帳,邊回話。
 
  「喔~是這樣啦!如果你是從外地來到這裡遊玩,現在這個時間,你會想先去飯店放置行李,還是先好好玩一下,最後晚上才到飯店休息呢?」沒錯,我提出來的意見就是邀請路人甲投下最後神聖的關鍵性一票,把決定權交給陌生人,對大家都公平。
 
  「我……我想……我會先去飯店放行李吧!稍作休息,然後換上輕便的服裝才開始去玩吧!」我的背後爆出了一陣歡呼聲,媽的!就是家容。
 
  我無奈的看了一下她:「小姐此話當真?怎跟我所想的不一樣,唉!真是有點小小失望呢!不過,相當感謝你真心的建議,為了表達我的感謝之意,我們交換個電話,有機會的話可否讓我邀請你一起同歡樂?」
 
  「ㄏㄚˊ……交…換電話?」她瞪大了眼睛看著我。
 
  這時候,拿出我看家本領,用了我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我拿出了老早就寫好我的電話、姓名的便條紙,然後再拿出一張空白的紙張跟筆。
 
  「汪子璇小姐!請問你的電話號碼是……?」我看著她,然後做好預備寫下的動作。
 
  「09XX-XXX-XXX」不必懷疑,她就這樣把電話唸給了我。
 
  我迅速抄下了電話,然後把剛剛預先寫好我的名字跟電話的紙條拿到她眼前晃了晃,示意要她收下。
 
  她接過那張紙條後,才有點突然回神的問:「你…你…怎知道我的名字?」
 
  「真的想知道?今晚等我電話,我們預計會去PUB小酌幾杯,你也一起來吧!到時候我再告訴你。」我提著剛剛買的東西,然後拉著下巴掉到地上的大麥跟志興,往店門的方向離開,上車然後準備去飯店check-in。
 
  「幹!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為何那個小妞就這樣把電話給了你?你又是怎麼知道她的名字的?」大麥把墨鏡拿了下來,不可置信的看著我。
 
  「說!只要你承認你是我忠心的僕人兼司機,我就告訴你。」換我帶起了墨鏡,點了根菸,按下電動窗流通一下車內的空氣。這下我可驕傲了!
 
  大麥緩緩拿起貝瑞塔。我又說了:「拿步槍也一樣,有種你就把我殺了,你永遠不知道我剛剛是怎麼辦到了。」用餘光看完他之後,我繼續望著窗外的風景然後吐納著煙圈。
 
  「川哥!我是您忠心耿耿的僕人兼司機,您就別跟我計較了。」大麥放下了貝瑞塔,邊開車邊對我說著。
 
  「乖!好吧!那我就告訴你其中一個答案。我先問你,剛剛那個姑娘在哪上班?」我故意問了一個廢話問題。
 
  大麥不解的回答:「7-eleven啊!」賓果!就是7-11便利商店。
 
  「那就對了啊!關於名字這個問題的答案你已經知道了。有關她為何會乖乖唸出電話給我,私下在傳授給你獨門密技。」我笑了笑。



待續~~!!


PS:
相簿有29張照片,這趟旅遊拍的
大麥=照片中的“終點”,因為那個死台客說他的英文名字叫做 Michael
所以,我只好稱他“大麥”。
沒家容的照片,基於保護當事人的立場,所以沒公開放置家容的照片。


那麼,照舊~~今天的日記就到這裡了,感謝欣賞!


雨落忘川~* 晚18:50


(底歌 Without you 瑪麗亞凱莉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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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6-04 23:58
她, 97歲,歐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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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5-31 07:52
她, 36歲,桃園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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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5-28 23:04
他, 54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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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5-28 23:38]:


大麥是MP517梯的

墾丁當然是不錯玩囉!

只要避開尖峰人潮的時間去,應該可以玩的相當盡興

水上活動、PUB的秀、
新鮮的海產、GO CAR、高空彈跳

不外乎都是這些吧!︿︿*

水上活動就有的玩了,水上摩托車、香蕉船、曼波、新曼波

都相當刺激好玩!!

 
時間:2007-05-28 09:56
她, 49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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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5-28 03:55
她, 46歲,San Francisco,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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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05-28 03:59]:


呵呵!
我第二篇寫完了,不過賣個關子先囉!
等白天在PO~因為還要稍微修改一下。
我剛自己邊看邊笑,差點笑岔了氣!

人在台灣嗎?
雖然剛開刀完,但是應該還是
有不少活動可以讓你到處走走的。

 
時間:2007-05-27 23:58
她, 99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5-27 23:39
她, 99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3:43]:


請用看故事的角度
因為真假參半,哪些是真? 哪些為假?
佛曰:不可說!!

 
時間:2007-05-27 23:23
她, 47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3:26]:


我還想再去一次呢!

想要在六月或是八月,

七月的人潮太多了,要避開尖峰時期才好玩!

 
時間:2007-05-27 23:22
她, 87歲,亞洲其他,娛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3:25]:


沒錯!偶爾要走走台客路線

不然老是文謅謅的~~看久也會膩呀!

顛覆一下舊有的形象,嘗試寫篇不一樣風格的!

 
時間:2007-05-27 23:05
她, 46歲,中南美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27 23:14]:


這篇要顛覆傳統路線,拜我們大麥所賜!

準備好了嗎?

讓我們迎接不一樣的"台客風" ^^

ps:嚴重警告! 不要再叫我"淫川"了啦! 好難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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