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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打扮
作者: 貧窮貴公子太郎 日期: 2009.09.15  天氣:  心情:
昨晚回家的時候,看新聞挖哇哇,題目是「令人不能逼視的美」,主要在討論穿著打扮與年紀的對應關係,當然也有扯到一些社會價值與觀感、男性對女性的既定觀念等等。大部分人對於品味的認知,來自一個人的穿著,但每個人對「品味」的定義卻又不盡相同,有人認為名牌就是品味,但對其他人而言那反而是銅臭味,也有人認為好看就是品味,有人認為穿出個性就是品味…,這也沒什麼一定的標準。我沒想到今天我就碰上這樣的難題了。

  

  話說我昨晚剛嗑完便當,隨即又被摳去聚餐,約好了半小時內得到達現場,而我已經好幾天沒刮鬍子,憔悴的臉活像個流浪漢。我趕緊衝到浴室盥洗整理儀容,接著,我想這種社交聚會的場合似乎不應該穿我那幾件不入時的爛T-shirt,可是打開衣櫥,幾乎沒有派得上用場的衣服,正愁著不曉得該穿什麼的時候,我把主意打到我那件西裝白襯衫。今年和家城去幫信偉當伴郎的時候穿過,之後就再沒碰過了。我想這看起來應該夠正式了,也許搭個牛仔褲就ok,但我搭了一件廉價佐丹奴的牛仔褲,不是我嫌棄它廉價,我平常穿它出去我也很自在,只是它根本就像搬貨工人穿的工作褲,配上我的白襯衫,我想我給別人的第一印象一定是透露著「我是怪咖,離我遠一點」的訊息。



  在懊惱的時候,我也開始懷疑西裝襯衫是否太正式,於是趕快再從衣櫃中瀏覽,終於找到一件淺灰色休閒長襯衫,眼看時間不夠了,趕緊隨便抓了條我平常最常穿的NET深灰長褲,搭好之後,我發現我這身裝扮簡直可以讓人叫大叔了,那身行頭就像是在國小教書教了二十年的老師,永遠不變的搭配。



  我心想也只能這樣出門了,到了門口想到要穿的鞋子,我就徹底放棄想為自己建立好形象的決心了。只是去吃頓飯,也不必真的叫我穿西裝用的皮鞋吧?但,沒法選擇好的,那只能選擇爛的,我的鞋子和衣服,通通都是這兩種極端。於是,我只好穿我那雙破到不能再破的帆布鞋。經過這番手忙腳亂,結果我還是失敗了,說到底,我看起來也只是像個假裝有經過打扮,卻仍舊被看穿的窮鬼。



  在社交場合要建立完美形象真是需要平常就積極一點的,積極一點想什麼樣的場合適合什麼樣的穿著,積極一點拿錢到百貨公司或服裝鞋子店,眼光一但看準就把它們一次燒光。說到底這太難了,我想還是饒了我吧,我只是個鄉下小孩,平常再怎麼認真花時間在打扮這件事情上,誰又會注意我呢!



  我想我應該不至於穿出「令人無法逼視的美」,也就是穿得太過自信,卻令眾人嫌棄那般。我今天穿的那樣子,其實頂多算是中規中矩或斯文,至於有沒有品味,我對自己是沒打及格分數的。但反過來想想,那樣的穿著遲早會適合我,我想我都25歲了,再過個幾年,我穿得再老氣,人家也會說適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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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21 05:51
她, 99歲,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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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9-25 13:32]:

真的假的你會被嫌醜 嫌你醜的那個人眼睛有問題喔

我沒有帥啦 妳太誇獎了

謝謝你說我帥喔= =

我當然不會在意其他人眼光

我穿衣服都是看自己心情的 呵呵

 
時間:2009-09-16 11:20
她, 99歲,新北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20 11:56]:

對啊 穿適合自己的衣服就可以了

不需要 在意其他人眼光

我沒有帥啦 謝謝你的讚美啦 = =

 
時間:2009-09-16 11:16
她, 43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20 11:57]:

哈哈 這篇的笑點在哪啊??

我是說真的我那天很趕著出門 所以也只好隨便找衣服快點出去了
沒想這們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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