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常會說,男人是個對於愛情都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基本上身為一個男人,我也沒辦法否定這樣的一個說法
記得我的年代,二十歲之前的愛情真的是純純的愛,牽手似乎是最親密的行為了,二十八歲之前的愛情,就真的是
下半身思考的動物,性>愛,兩個人在一起吃喝玩樂,無憂無慮,不用去煩惱或思考太多的未來,把性愛當成是愛對
方的一種方式,直到兩人分開之後才發現自己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相愛不只是走進對方的生活,更要能走入彼此
的生命,三十五歲之前的愛情,性愛似乎只是為了傳宗接代,生活的無奈一點一滴在減少愛情中的激情,剩下的似乎
只是一成不變的婚姻生活,跟養家活口的壓力,四十歲之前的愛情,愛>性,基本上要脫離下半身的思考,個人認為至
少要超過三十五歲之後,曾經看過某篇文章,一個男人如果交過五個女朋友,哪一個是讓他常常回憶起來的,答案是
那個讓他在床上最快樂的女生,一個女生如果交過五個男朋友,哪一個是讓他常常回憶起來的,答案是那個讓他傷心
難過流淚的男人,身為男人我的答案是,沒錯,可是女人的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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