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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平息與和好
作者: 阿國 ~ 賴弟兄 日期: 2011.03.02  天氣:  心情:



神完全的救恩裡,也有平息與和好,就是基督為我們除罪,解決了我們與神之間的難處,並叫我們作祂仇敵的人,與祂和好。
這也是我們在信主得救的時候,所得到而享受的。

壹 平息

(一)『祂(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約壹四10)

我們犯罪違背神,叫我們在神面前有了罪,也叫我們和神出了事。
所以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不只作我們的贖罪祭,(賽五三10,)贖了我們在神面前的罪,
也作我們平息的祭物,平息我們與神所出的事。

一 平息的意義

(一)『祂(基督)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約壹二2)

平息原文的意思,是調停兩造,使二者合一。當甲方與乙方出了問題,得罪了或虧負了乙方,於是乙方對他就有所要求。
乙方的要求若不得滿足,二者中間的問題就無法解決,他們就無法和好,所以就需要平息。
我們和神出的事,使我們不能和神交通,乃是我們的罪,我們的罪使我們在神面前出了問題。
因此,我們需要主耶穌除去我們的罪,作我們平息的祭物,滿足神的要求,平息我們和神之間的難處。

二 平息的成就

(一)『祂…為百姓的罪成就平息。』(來二17)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功了救贖,同時也成就了平息。
祂的受死流血,既為我們解決了那使我們與神出事的罪,也就平息了我們因著罪,與神所出的事,
叫神與我們,我們與神,能和息相安。

三 平息的施行

(一)『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座(約櫃上的蓋),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為要…顯示祂的義。』(羅三25)

基督在十字架上,藉著祂的救贖,為我們成就平息,祂自己就成了我們與神之間的平息物,就是平息的祭物,
也就作了我們在神面前得享平息,並神向我們施恩的地方,就是舊約至聖所裡約櫃的蓋,作神向人施恩的地方所豫表的。
神能在基督成為的這平息座上,向著每一個信基督,親近神的人,施行基督為他們所成就的平息,
平息了他們與祂之間,因著罪所發生的難處。

貳 和好

(一)『神…叫世人與祂自己和好。』(林後五19)

與神和好是緊跟著平息的,是平息所帶給我們的。主耶穌藉著贖罪所作成的平息,叫我們與神和好。

一 和好的意義

與神和好原文的意思,是向神徹底的改變。人因著墮落,背叛了神,和神出了事,與神為敵,(西一21,)
成了神的仇敵。(羅五10。)所以就需要藉著基督的救贖,向神徹底的改變,就是與神和好。
這不是說神與我們和好,乃是說我們與神和好。因為神從來沒有和我們出過事,所以祂不需要與我們和好;
乃是我們和神出了事,所以我們需要與祂和好。

二 和好的成就

(一)『一切都是出於神,祂(神)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祂自己和好。』(林後五18~19)

叫我們與神和好,乃是出於神。乃是神藉著基督,在基督裡叫我們與祂和好。所以都是神所作的。

(二)神『既藉著祂(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西一20)

神要叫我們與祂和好,就藉著基督在十字架所流的血,為我們成就了和平,便藉著基督叫我們與自己和好了。
所以我們與神和好這件甜美的事,乃是神成就的,是神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所成就的。
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一面是為我們成就了和平,叫我們與神和好,另一面是為神作了這事,因為是神藉著祂為我們作的。

三 和好的結果

(一)對神有和平─『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對神有了和平。』(羅五1。)有了和平,就是有了平安。
我們本是罪人,與神出了事,與神之間是沒有和平、平安的。
但如今我們既藉著基督的救贖和平息,與神和好了,就對神有了和平,與神同享平安。

(二)在神裡面誇耀─『我們現今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誇耀。』(羅五11。)
這裡的誇耀,在原文也有喜樂、歡騰、誇口、自豪等意思。
我們既藉著主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了,得著了神,神自己也成了我們的永分。
我們可以享受祂,在祂裡面誇耀、喜樂、歡騰、誇口、自豪,『就是在患難中,我們也是誇耀,』
『且因盼望神的榮耀而誇耀。』(羅五3,2。)

(三)在生命裡得救─『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羅五10。)
與神和好,將我們帶到基督的生命裡,結果我們就能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就是憑著基督的生命,
從許多消極的事物中得救,脫離纏累我們的罪,脫離世界和牠的霸佔,脫離我們的肉體、脾氣、個性,和我們的自己、天然。

以上三者,都是我們與神和好所得的結果。

四 第二步的和好

(一)『我們替基督求你們(信徒):要與神和好。』(林後五20)

在這經文的前文,是神叫世人與祂和好,就是我們在前面所看過的。
在這經文裡,是神叫已經與祂和好的信徒,進一步與祂和好。這是說,我們與神完全的和好有兩步。
第一步,是我們作罪人的時候,與神和好,脫離罪,被神稱義。
第二步,是我們得救後,仍在天然的生命中活著的時候,與神和好,脫離肉體,成為神的義。
為著我們與神第一步的和好,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擔罪而死,(彼前二24,林前十五3,)使我們的罪蒙神赦免,
好叫神因著祂,稱我們為義。為著我們與神第二步的和好,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罪被釘,(林後五21,)
使我們脫離了肉體,好叫神在祂裡面,把我們作成神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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