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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心肝、心乾 、心甘
作者: *~激情密碼~* 日期: 2007.12.26  天氣:  心情:

男友背著她,帶另一位女子回家過夜,事後被她發現,他矢口否認。
無奈罪證確鑿,他改口辯稱:「只一時貪玩,純粹是ONS(一夜情簡稱One night Stay)!」
乞求她能原諒。

「他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我的第一次也是給了他。
我不願意看著這段感情,就這麼毀在另一個女人的手裡,只能選擇原諒。」她說。

「能破鏡重圓,當然是最好。但是,你必須冷靜地面對事實,這件事情已經對你們的感情造成傷害。
如果真的有毀滅作用,是毀在男友的不忠行為,以及你自己的處理態度上,
並非如你所說的毀在另一個女人的手裡。」我不是要落井下石,
只是想提醒她想清楚,不要將一切錯誤都推給代罪羔羊。

「唉!我知道啦!」她有點不耐煩地走了。
顯然,我的逆耳忠言講得不是時候,她根本沒聽進去。

選擇原諒,比刻意遺忘,需要更多勇氣!

過了三個星期,她又來找我。
語氣很徬徨地問:「怎麼辦?我很難受。理智上,我知道自己該原諒他,但是一想到他曾經背叛我,
我就無法釋懷。心裡總會猜測,從上次見面到現在,是不是又偷偷帶著別的女孩回去住處。」
他有不良紀錄在先,她所有的猜疑都有某種程度的正當性。

「因為你一直不肯面對現實。」

「我已經說過要原諒他了,這還不夠嗎?」她強烈反駁。

「當然不夠!你必須在心裡真正接受這個事實,不是一味地勸自己說:【就當它沒發生過】。」

我曾在一本書上,讀過一句很有道理的話:
「選擇原諒,比刻意遺忘,需要更多勇氣。」

是的。接受事實,選擇原諒,真的很困難。

因為,面對不堪回首的往事,我們容易產生「心有未甘」的情緒。
也許,我們都期望愛情的理智國土中,藏著有一位包青天。
但就算有人真的能夠替我們論斷愛情裡的是是非非,不過他沒有判對方罪刑,
也沒有給他嚴厲的處罰,反而教無辜的我們要選擇原諒,
豈不等於是把沒犯錯的人,又拖出去打了五十大板。

痛啊!苦啊!撕裂五臟,誰懂?

談戀愛就像洗三溫暖,必須經過「心肝」、「心乾」、「心甘」三部曲!

要經過多少折磨,相愛的人才能懂感情必須經過
「心肝」、「心乾」、「心甘」三部曲的考驗,才能長久。
就像是洗三溫暖一樣吧!溫水、蒸氣、熱水交互沖刷,才能排出體內的毒。

剛開始熱戀的時候,彼此當把對方當作「心肝」寶貝。
繼而有大大小小的爭執與妥協,讓雙方幾乎「心乾」
唯有從心力交瘁的情境中走出來,對所有發生過的事,
不論好的、壞的,都願意承受,才能「心甘」情願接受一切。
繼續相愛或決定分手,都要甘心。

顯然,愛情中兩個人的相處,沒有絕對的公理正義。
誰對了幾分、誰錯了幾分,也沒那麼值得斤斤計較。
如同世界上的許多是是非非,不是當下就能立判勝負,
必須等待歲月的洗鍊,得失之間才能真相大白。
更何況勝負得失,對於沒有活在愛情中的人已經完全沒有意義了。
何必非得在相愛的時候,為了一時的對與錯,弄得雙方你死我活?


【原諒不可原諒的】作者貝弗莉‧弗拉納根在書中寫道:
「若要原諒,一個人必須記住過去,徹底思考,並且超越它……
若對他的錯誤念念不忘,會使你的人生過得很艱難。」

如果,對方不值得你愛,想清楚之後就放手離開,
不要為了已經投資的青春即將血本無歸,而苦苦強留。
不肯甘心認賠了結的人,最後一定輸得更慘。

如果,你認為對方的確是值得相守的人,就不要把眼光一直集中在
曾經犯過的錯誤上,請將目光移向遠方,和他一起眺望幸福的未來吧!

                             
*~激情密碼~*
                             
2007~12~26

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1269476&d=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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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2-29 16:39
他, 82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9 18:12]:

嘿嘿~如果你指的只是"單方面一廂情願"在付出的那個男人的話~
哈哈~那他當然就會如此認為嚕!>0<

 
時間:2007-12-28 20:58
他, 82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9 12:42]:

喔喔~NO!NO!NO!
我對"有情有意"的男人甘之如飴啊!
哈哈~

 
時間:2007-12-27 09:53
他, 50歲,桃園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7 12:10]:

嗯~非常認同!就如日記上所說的~
不要為了已經投資的青春即將血本無歸,而苦苦強留。
不肯甘心認賠了結的人,最後一定輸得更慘。

 
時間:2007-12-26 22:47
她, 45歲,非洲,農漁牧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7 02:23]:

哈哈~這也是我很喜愛的其中一則日記!

 
時間:2007-12-26 18:33
他, 82歲,桃園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7 02:22]:

哈哈~那也要看對哪一種男人吧!

 
時間:2007-12-26 10:12
她, 81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12-27 02:21]:

呵呵~就相信當時內心最真實的「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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