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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依依vs翔(愛情證書)親筆簽名
作者: 【灰】♀公主♡°依依 日期: 2008.09.17  天氣:  心情:


1, 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



2, 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否則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嚴重後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3, 在家裏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實在要走不得走出社區,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



4, 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父母無禮。



5, 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並補償後要儘快原諒對方。



6, 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到錯誤並道歉後由男方主動提出帶女方出去散心。



7, 要出氣不准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8, 吵架儘量不隔夜,晚上因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 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做上美夢......



9, 每週都要給對方按摩一次,因為大家經常吵架都很辛苦, 男方手藝不好的話可以跟盲人師傅學,嚴禁和髮廊女學習!



10, 吵架時男方不准掛電話,如果掛了要馬上打回去,並表示歉意,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男方必須在 1分鐘內打給女方,電話不通打手機,總之不能氣綏,屢掛屢打,但是女方也要給男方面子,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於5 次。



(公約條款暫時為以上這幾條,可由女方無理由或是無時間限制性的更改,男方有權利提出 異議,但是異議是否被採納最終解釋權在女方手裏)



男方簽名:翔



女方簽名: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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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15 11:50
她, 46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5 13:47]:



我複製給你
這是真實的唷
我去我朋友家拜訪
看到茶几上
他跟她老公簽的
ㄎㄎㄎxd

 
時間:2008-09-18 00:27
他, 43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8 00:28]:

︿︿

 
時間:2008-09-18 00:25
他, 4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8 00:28]:

..........嗯嗯
(突然深深感覺)

 
時間:2008-09-17 23:55
他, 43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8 00:23]:


是有趣啦
我跟我寶貝老公覺得
這樣更甜蜜
但本身做好
又何須字書來約束呢
是吧
何況有誰當下記得了幾條
有心最重要
最能化解一切
不是嗎

 
時間:2008-09-17 23:29
他, 4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8 00:23]:

看看就好...........=.=

 
時間:2008-09-17 23:12
他, 45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9-17 23:06
他, 43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9-17 23:20]:

靠~~又不是貼來給你挑毛病的
要一張嗎
這是真的唷
我朋友去他朋友家
等他朋友的時候發現他家
桌子上
押著這張紙條
是真人真事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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