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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很恐怖的洩漏隱私
作者: 洪曉玲 日期: 2009.03.03  天氣:  心情:

從我的事件發生後新聞媒體大力放送

許多不認識的人也相繼出現在我的周遭

許多奇怪的事情也相繼發生

我從羈押後回家這段路程我走得很辛苦

在好不容易獲的自由後

想安靜的過過日子一段時間

卻未料...

就在回家後

恐怖的事情又發生了

回家後的第二星期某天

媽媽接到我一封署名同學的來信

媽媽尊重我並未拆閱信件

而是將信件交給我

當我滿腹狐疑的情形下拆來看後

才知道原來是士所的一個男收容人寄來的

奇怪的是

我並不認識這個來信的人

但是他怎會有我的地址

在他的來信裡面

談及的不就是愛慕不就是想聯繫的內容

還告訴我是士所裡的主管將我的資料提供給他

這已經讓我覺得憤怒了

更讓人驚恐的是

就在前天

那名(同學)竟然打電話到媽媽家裡要找我

我從沒將媽媽的電話給任何人

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覺得身心都感到緊張恐懼

覺得自己被窺視了

誰能保證那個人不會找到家裡來

最後的決定

我將對士所提出告訴

逕自洩漏個人隱私連絡消息給收容人

是屬於瀆職洩漏機密的罪名

雖極度不願意這樣做

但是已經嚴重的侵犯了我的個人人身自由隱私及安全

這是什麼樣的社會

法務部難道都沒有條文明定嗎

那麼

那些公務人員卻知法犯法

這與司法濫權又有什麼不同呢

這讓我萬分唾棄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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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11 18:04
她, 37歲,台中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1 20:27]:

謝謝你惠媚
你真的是善良的好女孩
謝謝你的祝福

 
時間:2009-05-10 19:21
她, 37歲,台中市,醫療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0 23:23]:

是阿  
讓人很恐懼的
還好已經抓到人了
那天士林看守所被搜索後也查到那個洩漏我個人資料的混人
至少也給我交代了

 
時間:2009-03-05 21:41
他, 37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6 03:00]:

晚安囉~~
呵呵
至少你是我的王牌咩

 
時間:2009-03-05 21:29
他, 37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5 21:37]:

那是一定的
你對我那麼好
我相信你一定會幫我的
不過暫時先這樣
殺雞焉用牛刀
呵呵
你可是我的王牌阿~~~^^

 
時間:2009-03-05 21:13
他, 37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5 21:28]:

唉。。。
都已經這樣了
不繼續努力也不行啦

 
時間:2009-03-05 21:12
他, 37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5 21:12]:

當然有囉
我有三個大律師
每個都支持我這麼做的
太恐怖了

 
時間:2009-03-05 21:09
他, 37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5 21:11]:

是阿
恐怖的經歷過程
不過我決定提告
對士所提告
這是不容侵犯的不容視若無睹的

 
時間:2009-03-05 13:15
她, 38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5 14:01]:

我的事情沒問題
最近就會見報了
反正就是要處理
一切就讓大眾來評定了
謝謝了
倒是你一切要照顧自己

 
時間:2009-03-04 16:09
他, 46歲,高雄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4 16:54]:

^^
呵呵

 
時間:2009-03-03 21:21
她, 33歲,嘉義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03 21:22]:

了解
我會的
多下喔~~~
呵呵 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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