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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要證明我是正常的
作者: 小 臻 日期: 2009.08.24  天氣:  心情:
為了證明我是正常的並沒有生病

我這次不徵室友了

我要改徵男友

條件:

1.年齡:年紀一定要比我大<但也不可大太多歲7歲內我可接受>

2.身高:要170以上<不是我要求高  是我除ㄌ帆布鞋跟拖鞋是平底ㄉ其他都是高跟鞋 >

3.體重:不要胖的太超過都ok

4.要有工作 <不要做一天休很多天ㄉ >

5.不要有不良嗜好<例如:煙 .酒. 檳榔.賭最好都不會 >
這樣要求還蠻過份ㄉ但最基本的後面2項不能有前面2項太超過也不行

6.最好是無話不談ㄉ~~安靜的我可能沒辦法接受<我不喜歡悶ㄉ感覺 >

7.脾氣要好一點的

8.不要管我太超過<重點不要太黏我 >



這樣要求會很多嗎???


大家看看就好嘿~~~~~



哈   哈   哈


自己看了都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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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8-26 17:34
他, 47歲,台中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26 17:19
他, 47歲,台中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6 17:22]:

你是覺得哪些太超過ㄚ

 
時間:2009-08-26 11:50
她, 99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7 18:05]:

日記看看就好別太認真啦~~

 
時間:2009-08-26 00:45
她, 41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6 01:57]:

哈哈哈

別對我寫的這篇日記太認真啦

我自己都覺得想笑的說

我是宅女耶!!!

 
時間:2009-08-25 20:46
她, 39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25 03:04
他, 44歲,宜蘭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7 18:07]:

用腳在地上撥一撥就一堆土可能比較有可能啦

男友就別想啦

 
時間:2009-08-24 18:56
他, 41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8-25 00:23]:

我看起來不像缺男友

那我ㄉ臉是有寫我有男友唷

最好男友地上撿就有

 
時間:2009-08-24 11:24
她, 42歲,桃園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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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8-24 01:10
他, 42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24 01:00



噗...

我只有【體重】不合ㄟ...

我太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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