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一早我約了二十幾個同事 到三峽來爬山看油桐花 結束就已經是下午三點 洗個澡,補眠去~
一直到睡到晚上八點多 九點半,一個高中同學打電話來說要拿東西給我 MuMu就臨時請她的男朋友載我到樹林 去BeBe店裡,等他下班
一到店裡,BeBe的店老闆(他叫老大) 老大問我,妳怎麼來了?!是BeBe要我來的嗎? 我說不是啊~我自己來找他的
「他八點多出車禍,人已經從醫院回來,去現場看車子
應該等一下就回來了~妳在這裡等一下!!」 原來是BeBe在把美容後的狗狗送回家 在回來店裡的路上
下浮洲橋,在右手邊的大安路待轉 綠燈才剛起步 就被左手邊從浮洲橋下橋闖紅燈的一台機車給撞上 那台機車的速度快到BeBe來不及刹車
看到那台機車時,就只距離一公尺車速極快 兩個人都飛了出去 BeBe站起來馬上打了電話給警察 對方爬起來後,卻打電話給他的同事要他們馬上到現場
兩個人都是因為公事而出車禍 對方的當時同事也承諾 如果是他們公司小弟的錯 一定會全額理賠到底 後,一行人隨救護車進了樹林仁愛醫院急診 警局做各自表述
老大讓BeBe休養兩天 第二天是星期日5/1勞動節 我們打電話給自己習慣的車行老闆 請他去載BeBe的機車
因為機車幾乎半毀 機油,刹車油一直在漏 連前輪裡的鋁鋼圈都斷裂 幸好BeBe沒有傷的很重 當時也沒狗狗在車上
第三天星期一,因為5/1勞動節 很多公司都補休,但我們公司沒有 BeBe就一個人在家養傷
令人生氣的事就發生了 對方公司的老闆娘,打電話給BeBe 大聲嚷嚷的說什麼雙方都有錯 一定是BeBe搶綠燈才會這樣 要彼此雙賠...
什麼跟什麼啊??? 我很生氣,覺得受委屈 你們公司的人闖紅燈肇事 為什麼我們要賠!!
(對方在警方的自述裡,說他只是闖黃燈~ 但我和BeBe事後有自行搜證!在下浮洲橋方向 由黃燈轉紅燈後,紅燈足足有維持有40秒的時間 才能讓BeBe這個方向的車走 因為那個路口交流量非常大,那40秒的時間 為的是讓川流不息的對向上浮洲橋用~ 如果BeBe真如同他們所說的搶綠燈 那麼他到了對向也過不去 要不然,就是被上浮洲橋方向的車給撞到
這只證明,對方在說謊 BeBe綠燈起步後才被撞, 這40秒的紅燈就是證據,他一定是闖紅燈)
馬上和BeBe要了那個老闆娘的電話 打過去~ 他個"老破麻"還對我大小聲 自顧自的說:「我們公司的阿弟仔很古意, 我看是你們搶綠燈才會發生的吧?」 一直數落著我們,還有什麼天理啊~ 我和她說道理,她都不理
還要求我們不要動車子 等保險公司,5/1勞動節補休完後的星期二 他們看過才能算數 也要看警方鑑識報告
好啊~妳去看啊!!錯的就不是我們 當然不怕你去看...
事情就一直到了星期四BeBe排休 我陪他休了一天假 中午車行來電,說車子都沒人來處理 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當下請教我們公司的法務一些法律常識後 再次打電話到對方公司,找老闆娘 但,這次來點狠的... 和BeBe的保險公司及警察通過電話 約好今晚一起談這件事之後
Mu:「您好,請問是李小姐嗎?」 "死麻"老闆娘:「對!」 Mu:「我是上週六與妳公司車子發生車禍,當事人孫先生的法律顧問」 "死麻"老闆娘:「什麼車禍??有什麼車禍??」(台語,大聲狀)
我傻住了,對方根本無心在處理 連這事都忘的一乾二淨
Mu:「就是上週六在大安路與中正路交叉口發生的車禍 貴公司的張x清先生,與我的當事人孫生先發生的車禍~」 "死麻"老闆娘:「哦~」 Mu:「請問,妳有通知保險公司處理嗎?我當事人的車行打電話來 說目前還沒有人去看過車子哦!」 "死麻"老闆娘:「啊~他們怎麼還沒去處理,我早就和保險公司說了」Mu:「那就請妳要盡快處理~」 "死麻"老闆娘:「...好」 Mu:「還有,請問妳今天晚上八點左右有空嗎?!我當事人這邊在 樹林分局要和您談談這件事」 "死麻"老闆娘:「八點啊...可以啦...」
事情到此 發現,壞人還是怕壞人 那個死老闆娘,聽到是法律顧問來的電話 再撒潑啊~我看你去撒尿比較快!!
果然,不到一小時 一個新光產物保險的小姐 打電話給BeBe向他要車行的地址、電話 而我事後,也查過保險公司都是全年無休的 更何況星期一我們公司都有上班 保險業首重服務及時間速度的品質 要休,也會是輪休的吧~
時間到了晚上七點半 正當我們準備前往樹林分局時 那個”死麻”老娘闆打給BeBe大聲咆嘯 "死麻"老闆娘:「談什麼談,我們保險公司都還沒看過,要談什麼」 Be:「妳週一打來,叫我不要動車,妳要叫保險公司去看 到了今天,要不是車行打電話給我,我請法律顧問通知妳, 是妳不處理,不是我們拖a~」
那個"死麻"在電話裡大吵大鬧 尖銳且歇斯底里的大小叫 「談什麼談~我們不要談啦~談什麼談…」
真的被打敗,錯的人還比我們兇 今天是她不去處理…不對…是她根本沒去處理 約她今天談,她也說好~ 要不,在下午的電話裡 大可以和我說不要談啊~ 幹嘛,在這個時候發什麼瘋啊!!
到了星期五,對方保險公司打了電話來 說17,500的修車費保險公司會全額給付… 但得有其中一方先行付款修車後 保險公司再匯進錢~
BeBe的車去年八月才買的 都不到一年~真的很氣~ 現在又過了一週…”死麻”那邊一點要先付的誠意都沒有 再拖嘛~法律上有明文規定 惡意拖延時間,在半年內所有上下班的交通費 都可向對方索賠…
妳看著好了,我會妳知道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要怎麼寫…[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