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49045
 捷客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筆者 轉載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唯一的自己 郭瑞祥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特別費除罪 轉載
作者: 捷客 日期: 2013.06.02  天氣:  心情:


前幾天還在罵立法院無恥與白目,昨天又通過民代特別費及教授研究費除罪化,令人心寒。我可以接受不實報銷教授研究費與喝花酒報公賬不算貪污罪,但仍然是偽造文書與詐欺,怎可完全除罪呢?至少必須加倍賠償、易科罰金與社會服務。

特別費除罪 社會價值沉淪  聯合報╱張有賢/製造業(新北市)
立院依往例,平常只看到立委們不務正業亂作秀,等到會期最後一天挑燈夜戰趕法案。此次通過民代特別費及教授研究費除罪化,美其名消除歷史共業,但小老百姓真是看不下去。
教授研究費不實報銷,犯錯就是犯錯,卻沒見幾個教授出面承認錯誤,為自身行為道歉,更別說喝花酒還報公費的民代惡劣行為。
學生犯錯希望其能悔過,教授研究費報銷,至少應該要當事人承認行為錯誤,以正視聽才能除罪;喝花酒報公費行為可以除罪,那只要有權勢,就可逃過國法制裁,這樣的法案如果施行,台灣不只經濟繼續衰退,社會價值觀也會繼續墮落下去。



標籤:
瀏覽次數:254    人氣指數:2054    累積鼓勵:9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筆者 轉載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唯一的自己 郭瑞祥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