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氣了啦,我都沒那麼火了呢 愈氣只是心愈不平靜而已, 況且我的人生又不是只有為了處理這件事而活, 能有個END就偷笑了,倒是沒有那麼堅持完美
哈哈..那位房東還很明白的告訴我.. 不怕上法庭咧,反正她家是開公司的,有的是律師呢 可是....之後就沒下文了咧..
我當然知道押金歸押金,房租歸房租, 但如果已知房東擺明不退押金, 自己勢必要浪費時在仲裁上, 按一般習俗,最後幾期的房租是可以跟房東談抵房租的, 況且在租約到期前天,房東也已驗收屋況且沒問題, 理應退還押金。 房東要求的事項在契約上並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