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這幾天 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日子 我喜歡一個女子 愛上了一個女子 為她拼死拼活 犧牲了 許多 因為我認為 她是值得我為她付出一切的女孩 因為她離開我了 僅是一個很簡單的理由 但 那 樣對我是公平的嗎 ? 我想沒人會因為 得知 某個女孩遲早會離開妳 就敷衍了事的對她吧 所以我將自己關在家裏 啥米人 都不見 選擇了割睕 肚子上又刺上一刀 只是我那沾滿鮮血的右手 已無力推入 我沒有想要挽回什麼 更沒有想搏得啥米人的同情 獨自一個人 靜靜的在房中 看著噴出來的鮮血不停的流 完全感覺不到痛苦 過不久我昏迷了 直到第 五天在醫院醒來 想不到連我媽 都在我旁邊 事後聽家人說 是妹看到我日記上的記錄 打電話找不到我 經過兩天才報警 找人敲開門鎖 將我送去醫院 { 血居然沒流完 } 因為我身體的血液流了大約三分之一所以身體中 大部份的血液都是別人 似乎有些排斥的現 像 現在的我 頭仍是昏昏 發著高燒 醫生開給我大量的 止痛劑服用 還是能打字 說話 為了安全起 見 家人已經將我 從日本抓回台灣照顧 沒法出門開門都有問題 >"< 但 我還是一直深愛著 那個女孩 雅芳
報告 我把字給加大了 我是說 我今天寫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