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959642
 ☆↖呆琪↘☆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發飆惹!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一定要振作︿︿*希望如此!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看過的人,,要記住!
作者: ☆↖呆琪↘☆ 日期: 2006.08.29  天氣:  心情:
我現在也已經恢復單身嚕!!但是對方既然沒跟我說原因!!好吧!既然要這樣也沒差隨便你!!順便看過我文章的要記住喔!!不要邀我OK音位我不會再接受誰了!!而且我不想再心痛一次!!從沒見過有人那麼機車的!!
我不要在同居了!沒一個男生是好的!
標籤:
瀏覽次數:103    人氣指數:103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發飆惹!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一定要振作︿︿*希望如此!
 
住戶回應
 
時間:2006-08-29 12:33
他, 37歲,彰化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