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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小林滅村 又是阿扁害的?
作者: 淡出 日期: 2009.08.30  天氣: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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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883323&d=60

千錯萬錯,都是阿扁的錯...沒想到在獄中的阿扁,也可以有余文的功能...

小林滅村 又是阿扁害的?



根據中國時報8月20日報導「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是由經濟部水
利署負責,從八十三年開始規畫,八十九年時陳水扁擔任總統後,決定不
興建美濃水庫,改以越域引水工程為替代方案,以解決水荒」,似乎將小
林滅村責任歸咎於前朝政府,但此報導忽略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也就是
越域引水計劃的「變更」是在馬英九任內,且此變更並不合法。

本文先附帶一提,扁政府時期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通過環評的環
保署署長(二○○二年間)正是現任台北市市長郝龍斌,但郝前署長應不
需耽心,因越域引水工程計劃是在馬總統時代變更的,而此違法變更案才
是禍因
,詳如後述。

二○○八年馬英九總統任內,行政院水利署變更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
畫,將堰址往上游移四百公尺,同時另以農地改良為名,計畫將部分土石
方在那瑪夏鄉的四十六筆山坡地保育區土地,填土墊高,並以工程早已發
包施工,恐影響工期及國賠為由,希望免重辦環評,規避法律
;而以此
照扁政府時期,依據原有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執行,雖發生數次風
災,但對小林村皆無影響,顯證馬政府躲避環評的「變更計劃」,是荖濃
溪流域及與此越域引水計畫關係甚深的桃源鄉與那瑪夏鄉災情慘重的關鍵
原因。


再者,馬政府的違法變更,環保署亦有證實,行政院環保署官方網站上在
8月18日已公布「環保署審查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環差案說明」,公開
了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於本(98)年6月24日第178次會議審查「曾文水
庫越域引水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明確指出「環保署曾於本(98)
年7月進行本案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現勘,當時本案開發情形為東引水隧道部
分東段已施工2,119公尺、西段已施工2,533公尺,西引水隧道部分4,341
公尺,已貫通,荖濃溪攔河堰及附屬工程部分施作12﹪,旗山溪跨河工程
及草蘭溪出流配合工程尚未施作。對於開發單位未經環評主管機關核准前,
逕先行施作荖濃溪攔河堰堰址上移400m有關地盤改良、右岸防洪牆保護工
及引水渠道保護工部份,已涉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
,依法可處新台
幣三十萬以上一百五十萬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命停止實施
開發行為,環保署強調將依法辦理,並於7月22日函請開發單位陳述意見,
經開發單位7月28日提出陳述意見,刻正裁處中
」,結論是環保署已針對
馬政府違法變更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卻未通過環評之違法執行行
為開罰。

但可惜的是,環保署在今年6月的環評並未能擋住馬政府變更計劃的違法
行逕,致八八風災時小林村難逃滅村之禍,本文雖能理解媒體已習慣將責
任全推給阿扁,但推責前應該查證事實,至少瀏覽一下官方資訊,避免卸
責得太過牽強。


最後,冀盼媒體與有關單位皆能本於人性、良知與社會責任,讓世人了解
真相,還小林村民一個公道。

資料來源:黃帝穎(台灣青年智庫法律與政府研究中心主任)


http://www.palakuan.org/profiles/blogs/xiao-lin-mie-cun-you-shi-a



颱風夜 馬家軍揮刀砍公視

轉貼處:氣質,是最好的名牌 日記本
網址:http://www.i-part.com.tw/diary/diary_viewpage.php?o=883323&d=59

拜託啦,This Man, 我不期待你能做什麼"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事,
不要放著正事不做,雜事做了一堆,而且還是處心積慮違法亂紀的那一種,
(我知道你很想學共產黨那一套的媒體控制,
但是,要引導輿論最好的辦法是施行德政,不應該是控制媒體)
想到在災後重建的時候,你的黨羽們還有時間搞這種事情,真是讓人一肚子火。
如果你真的這麼尊重法律,就趕快約束一下自己的黨羽才對,唉~~

颱風夜 馬家軍揮刀砍公視

◎ 林濁水



 



大家怪馬總統不肯發動緊急命令救災慢半拍,他的答覆是因為尊重《災害防救法》,所以不願輕易動用緊急命令架空法律。



馬總統真的尊重法律?



救災不急的馬團隊,就在台灣救災急如星火的時候,對公共電視進行「把舊勢力全換掉」的奪權工作,而其過程中包括新聞局和一群馬家軍教授學者如盧非易、須文蔚、周建輝、趙雅麗等人,完全目無法紀,言行惡劣。



二○○○年後國民黨對掌握傳媒的惡形惡狀作法早就開始了,一群人模人樣的學者教授,令人瞠目結舌有如法西斯軍團一樣集體進入NCC,後來丟臉地被大法官解釋為違憲應修法再重組。



二○○八年政權輪替,馬家軍逐一搶佔各種公共傳媒,唯一剩下來不肯就範的是公視。公視董事本來依法有三年任期,但在二○○八年十月,運作不到半年,行政院以公視董事十一人有兩名辭職為由,違法先行文要全面改選未果,只好進行補選,增加了六名。補選董監事的審查委員會,依公視法應由立法院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但國民黨推舉的洪秀柱、李慶安、郭素春、孔文吉根本是政黨人士,公然違反法律社會公正人士的規定。



經過補選,馬家軍仍然無法操縱董事會,國民黨大怒,便凍結預算,引起各界譁然發動十八萬人連署,並舉行搶救公視大遊行抗議,國民黨才稍鬆手。但馬上運用國會優勢,修改公視法提高董事名額,於七月三十一日再增聘八名,並於八月初讓他們上任。這違反:



新聞局未經立法院推舉程序,自行改組審查委員會。



一般法律原則,增選董事如沒有附帶條款規定,應在下屆實施。



但馬家軍完全不理法律規定地霸王硬上弓, 八八水災第三天的晚上,董事會趁月黑風高之際,由去年補選的馬家軍盧非易、周建輝提案改選董事長。經過一番爭吵沒得逞,八月十七日晚上董事會再接再厲又沒結論,於是又決定下週再開臨時會。一個月一次的董事會,變成一週一次。救災若有這樣急,老百姓倒真要感謝。



公視董事長有任期,除非辭職或出缺,不能改選。但這些教授們不管三七二十一硬闖。急急忙忙違法,要把舊勢力消滅。舊的不好嗎?這屆的董事會的成績是歷年來最耀眼的。收視率大幅提升;新節目如「誰來晚餐」「痞子英雄」也大獲好評,轉播世運會更是表現傑出。馬團隊要奪權,不知要憑那一點?



馬團隊救災不力,非法製造傳媒災難卻勇往直前,真可鄙可惡。



(作者為民進黨籍前立法委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ug/23/today-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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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04 18:04
他, 56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9-03 06:51
她, 44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03 14:37]:

幫她祈禱,希望他能趕快好起來!

 
時間:2009-08-30 21:59
他, 48歲,Western Australia,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8-30 21:36
他, 69歲,台北市,傳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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