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結婚已經快四年,育有一女,我深深體會到彼此價值觀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小孩教養問題。或許我本身學外文的關係,數次出國看到國外父母(歐洲和美國)對小孩的教育方式,讓我對婆婆的行為大感震驚。
一日,大嫂的小孩很頑皮,把衣服脫在地上玩,我上前制止,他不聽,於是,令我吃驚的事發生了,婆婆當我和一歲女兒的面摑了他二個耳光,我當場愣住,不知所措。
從小到大,娘家的父母不曾打過我,遑論是打耳光,但是在夫家,打耳光之事,已經不是第一次。為此,我跟先生溝通好幾次,但都以吵架收場,就連我大姑都說,她盛怒之下,也會摑她兒子耳光。
我真的無言,長久觀察下來,這是一種會「上癮」、不好的「習慣」,因為他們常用這種激烈的手段「快速」的解決問題。我很怕女兒成為下一個受害者,也怕她認為這是對的,因為我無法接受如此「殘暴」的教育方式,也很怕因此「告」我婆婆。
身為教育工作者,我常跟學生說:「體罰是不對的(言語污辱也不行),不管施暴者是自己的老師或家長。」
唉!諷刺的是,我連家中的長輩都無法說服,憑什麼叫家長不准打小孩。小孩犯錯可以處罰,但絕不能打耳光,這是一種尊重,即使小孩才一歲,他也懂,他都在學,難保有一天我們老了、病了,不願就醫或是吃藥,他們也有樣學樣,直接摑你一記耳光比較快。
或許你覺得我縱容小孩,事實上,我只是很受不了所謂的「不打不成器」,真是如此嗎?那麼不曾被打的我,現在不就沒有出息了嗎?
我寫這一篇文章的心情很沉重,因為無法改變現狀,又不想忤逆長輩,我先生常說:「老一輩的鄉下人都是這樣。」是嗎?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