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69058
 我要離開這個爛地方了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崩潰到極點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界線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我是誰
作者: 我要離開這個爛地方了 日期: 2006.07.04  天氣:  心情:

天氣很悶 悶到懶得用腦袋思考 悶的不想看書 [:@]

我是誰?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 [:o?]

最近 我常常這樣問自己 我到底是誰? [:o#]

每個人打從娘胎裡擠出來後 就被定義了一個名字 [:u]

而每個人 就是那個"名字"

但是又有人說名字只是一個代號 不代表什麼

那..... "我" 到底代表了一些什麼? [:o?]

名字包含在民法的人格權裡

有不容被他人侵害的權利 如被侵害 可請求損害賠償

但那只是一個代號 不是嗎?

每個人在世界上都是獨一無二的 那..... 我呢?

我是否也是獨一無二的? 懷疑 [:o?]

一定會有許多人用非常肯定的口氣跟我說

(你不是廢話嗎?! 你不是獨一無二的 那還有別的你嗎?)

如果以前 我想我會非常相信這句話

可是現在科技的進步 複製技術的加強

未來的人類 被複製的機率 說有100% 不過份吧!

那..... 本來的我 是哪一個呢? [:o?]

你是誰? 我? 我是王XX

生長在員林鎮XX路上的小孩 不是孤兒

爸媽都有正當的工作 還有一個可愛的妹妹

幹!! 放屁!! [X(]

請原諒我罵髒話! 因為那真的是在放屁!!

我一點都不愛我的家 我更恨我妹 從她出生的那刻起

我無時無刻不想殺了她 但是我世俗蠟 [XP~]

因為這樣會犯了刑法271條的殺人罪

會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也很想殺了我爸媽 但我還是一個俗蠟 [XP~]

因為那會犯了刑法272條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會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所以 我是一個俗蠟 我辦不到

所以 我繼續恨著他們 無止禁的

我是誰? 我只是一個恨著許多人的惡魔 即將墮落

標籤:
瀏覽次數:74    人氣指數:2814    累積鼓勵:137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崩潰到極點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界線
 
住戶回應
 
時間:2006-07-04 22:49
他, 52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6-07-04 16:42
他, 43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