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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作者: 曉伶^^ 日期: 2011.09.22  天氣:  心情:
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 只是不糾纏,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是的,我理解,我清楚,我明白
眼睜睜的看著全心全意付出的感情
那個愛著的人離開
是多麼殘忍,是多麼絕望的事
⋯⋯ 可是殘忍和絕望不是糾纏對方的理由
是的,我理解
糾纏是想挽回對方的心
留住對方的情
希望重新開始
將感情繼續下去,
給彼此一個新的機會~
給愛一個機會去廝守~
既然,
他不肯留下,那我何必糾纏,那就放他走,給他自由。
可是,我不糾纏不等於我不想他,不等於,我沒有愛過他。
我思念他的心,依然折磨我在日日夜夜。
往往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就能讓我想起他
也許,某天,他還會想起你,還會想起你們的舊情,記起你的好。
我深信,他應該很了解我對他的感情,能夠體會出,我對他付出的是真心
好想你能知道,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愛你,不糾纏,不證明我不想你,不糾纏,不證明我沒傷
只是不糾纏,是我能夠為我們曾經的愛,

能為你做的最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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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9-22 16:56
他, 41歲,高雄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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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22 16:45
他, 41歲,高雄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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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22 16:35
他, 41歲,高雄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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