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為了資遣費的事,我真的快翻桌~~
今天人事給了我資遣費的計算式,我一看金額,就發現不對~~
年資只算到11/30,我詢問人事,他說12/1-20是預告期,所以不算年資~~
我說不對吧,沒關係我詢問勞工局,看怎麼計算年資~~
詢問後,對方告知因為我12/1-20還是有上班且每週有2天的謀職假,所以12/1-20這段時間要算年資~~
除非對方是直接給我12/1-20預告期的薪水,但我不用去上班,那這樣就不會有謀職假且年資算到11/30~~
我跟人事說了,她竟還說我在跟她吵,我很不爽的說,不用吵,你有疑問,你可打去勞工局問,我連電話都幫
她查好了~~
問完以後,他跟我說會補給我,還寫了一個很酸的mail給我,說謝謝我讓她長知識,她不常資遣人,所以不懂~~
他的主業是財務兼人事,她也不是年輕小妹妹,不懂不會先打去問嗎??
而且我真的認為這是常識耶,那天她被資遣,我看他懂不懂~~
我因為怕她白痴少給文件,所以我昨天發了封mail給她,要求她今天要給我以下文件:
1.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勞委會有標準格式,申請失業給付需要的證明)
**附檔為我從勞保局下載的格式,供你參考~~為了怕他不懂,我還幫他去下載表格!!
2.員工資遣費計算書(包含資遣費計算年資及計算基礎,詳細計算結果數據,當月
公司該給的薪水)
3.離職證明書(許多新公司都會需要前公司的服務證明)
4.勞健保轉出單(交員工轉新單位投保)
結果好笑的事發生了,我們還有另一個同事也被資遣,她竟沒給她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他不知這是申請失業
給付最需要的證明嗎??
不知道也沒關係,是不會比照辦理嗎??我跟那個同事約好明天就去申請失業給付,如果她連基本的通報都沒
做的話,那就恭喜她等著被罰錢吧~~
我跟同事說我相信老闆不會因為這一千多元在計較,如果公司因為這一千多元在計較,那我想這間公司真的
差不多了,那個財務兼人事根本自己在亂搞,她自以為在替公司省錢,但會弄得大家認為公司在跟員工計較,
大家會很不爽公司,我覺得公司真的很可憐,背了一個大黑鍋,不過也算他們活該,要相信這種沒智慧的員工~~
我跟朋友說,遇到資遣這件事,我真的沒那麼氣,我都想如果有天我是那個老闆,我是不是也會做那個決定呢??
所以我交接的資料儘量做齊全給接手的人,我說這是我一貫的作風,我要對得起我自己,我的個性很阿莎力,
但不要軟土深掘,惹毛我,我也是會讓你傷痕累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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