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61740
 育金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給台灣的檢調人員加油打氣唷.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精神極度疲倦時並不適宜運動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法定防空避難設備是當然公設
作者: 育金 日期: 2011.05.25  天氣:  心情:

依法設置的防空避難設備,基於公共安全原因,依現行法令屬於公寓大廈的當然共用部分,不可以單獨出售,而其使用也不能違反相關建築管理法令。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
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或建築業者,不得將共用部分,包含法定空地、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及法定停車空間讓售於特定人或為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特定人設定專用使用權或為其他損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之行為。
標籤:
瀏覽次數:66    人氣指數:2646    累積鼓勵:12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台灣的檢調人員加油打氣唷.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精神極度疲倦時並不適宜運動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28 10:09
他, 74歲,彰化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