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檢方作出緩起訴處分,洪姓女子表示,她已經接到檢方的緩起訴處分書,她不願多表示意見。
家住彰化市的洪姓女子,今年1月某天晚上在住處照顧3個月大的小孩,洪女躺在床上餵母乳餵到一半睡著,身體不小心壓迫到嬰兒胸部,洪女早上醒來,發現嬰兒臉色發黑已無呼吸,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檢警相驗嬰兒遺體後發現,嬰兒身上無外傷,不過左前額有2條線形壓迫印痕,面頸部及胸腹部有暗紫色屍斑,認定嬰兒是被母親壓迫窒息而死。
檢方審酌洪女坦承犯行,丈夫也未提告,而洪女為死者的母親,因過失造成嬰兒死亡,內心感到哀悽,作出緩起訴處分,而洪女需支付10萬元給彰化地檢署指定的公益團體。
彰化秀傳醫院護理部護理師楊玉惠則說,由於嬰兒吃不到母奶時會哭鬧,她們都會提醒媽媽餵母乳時,從嬰兒的反應中調整餵奶的姿勢。
楊玉惠表示,媽媽餵母乳餵到睡著發生意外的情形並不多見。餵母乳的好處很多,她呼籲當媽媽的還是要餵母奶,不要因為1次的意外就因噎廢食。 以上是我今天看到的新聞,各位覺的怎樣? 我是覺的,這個媽媽因為自己的疏失不小心害死自己的小孩,已經夠難過夠傷心了。 政府還在人家的傷口上撒鹽,A錢有需要A成這樣嗎?。 沒有一個媽媽不希望失去自己的小孩,雖然說這個媽媽也有錯,但是也不需要這樣罰錢吧。 媽媽餵母乳已經夠累夠難過了!還這樣。[尤其是在漲奶餵寶寶時,因為寶寶在吸的時候會非常的刺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