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網路上會遇見各式各樣的人,永遠也不知道在某個LINK中藏著怎樣的人
但話又說回來,就是因為神秘 看不見 摸不著 所以人們才會好奇
對於人們無知的事物,除了莫名的恐懼,還有著莫名的吸引
嘖嘖,上次看了一個網友轉貼的新聞
坦白講,我有點嚇到
是再講某個男生利用網路去詐害其他女性的新聞
嗯,這應該怎說呢
是該責備這女生的不小心,還是該去譴責這男生的惡劣呢
我想,都有
雖然女生是受害者,但細細思考,還是因為女生製造了這個機會
可是這男生更可惡,利用這點進而欺瞞別人的感情,甚至竊取他人的財物
真是夠卑劣的!玩弄身體完連錢都不放過
但追根究底,這樣的新聞已經不是新聞
再早些年或許還會引起媒體關注,可是現在只淪落每天新聞的一個小角落刊登
這是為什麼?
是因為這社會已經習慣這樣事情的存在嗎?
我不太懂,這就好像防詐騙集團的宣導每天都有,可是妳仍然會在新聞上看到XXX上當受騙的字樣
當然,不代表完全沒成效,可是就是會讓人訝異,在如此大量的宣導下為何還有人上當受騙
也許城鄉差異存在著,可是這不能說都市裡就都沒有發生
話說回來,前面那則新聞讓我訝異的是,受害人數可能高達數百人到上千人
我的媽阿,這麼多人的數字到底是怎麼出現的
加害人身上還有花名冊,真叫人大開眼界
不過這加害人很厲害,據說長相算是不錯,打扮走的是日系的視覺系風格
然後下手的女性大多是,嗯...,就是長的很普通或是不怎樣的女生
唉,這就讓人苦惱,畢竟,受害者中有誰一開始會相信自己就是被害人的身分呢
"愛情"沖昏了頭,就好像我們每天闖紅燈一樣,也沒人相信自己會是被撞的那一個
偏偏,就是自己遇到了
然後裡面有些人是找一頁情的,這問題好像也不是什麼問題
現在變的滿普遍的,再新聞的播放下似乎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我不知道這些人怎麼想,至少我覺得
那很傻
因為事情結束後,伴隨著只是空虛而已
依次次的空虛換來是更多的寂寞
最後不是沉溺在其中,就是狂亂複雜的交往
也許這些人覺得樂在其中,但我相信如果可以重新選擇,應該有一半以上的人會回頭叭
那妳說另外一半呢?
呵呵
管他去X
對於自己要放浪形骸的人,做錯的事,也應該自己要承擔
沒聽說過,夜路走多了,會碰到...
不過,有點卑劣得是,看到這樣的新聞,其實自己都會很慶幸,自己不是新聞中的被害人
因為這證明了,我這樣遵守社會的規範其實是對的
所以阿,扯開話題一下,誰說死刑沒有用
但恐怖的是,現在要通過梅根法案
唉,這社會越來越亂了調
刑罰的目的最後不是希望加害人能"再社會化"嗎
如果一昧逼迫加害人的生存空間
最後,只是迫使更多的被害人出現罷了(因為加害人無所遁形)
這樣做,真的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