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連遭親人賣身 苦情婦有家難歸 更新日期:2008/03/12 04:39 李坤建新竹報導 新竹縣竹北一名五十四歲劉婦, 十三歲被狠心父親及舅舅賣到私娼寮, 卅歲撐過十七年皮肉生涯,卻有家歸不得, 流浪到竹北,廿四年來過著餐風露宿生活。 蓬頭垢面的劉婦,五點就到天后宮掃地, 傍晚到市場撿破爛變賣。 晚上才回到貨車車棚搭的「家」, 僅流浪狗「小黃」與她相依為命。 流浪廿四年 掃地撿破爛維生 故鄉在嘉義縣大林鄉的劉婦, 因家境貧窮,與三個弟妹都沒有讀書, 母親在她八歲時過世。 打零工的父親無法養活一家人, 將當時年僅十三歲的她, 以六千元賣到新竹市私娼寮。 「每天接客至少十餘次, 辛苦換來的皮肉錢,全被老鴇拿走。 曾經逃跑好幾次,沒多久就被保鑣抓回來, 打得更慘,甚至關進小房間裡不給飯吃。」 七年後,劉婦廿歲時, 她的舅舅突然出現在私娼寮, 花錢將她贖身帶回外婆家。 原以為從此可以擺脫噩夢, 沒想到舅舅是為爭遺產設計讓她在同意拋棄繼承權契約上簽字, 辦完繼承手續,又將她賣到桃園市私娼寮。 十年賣身契約期滿,卅歲的劉婦終於取得自由身。 沒想到回到嘉義老家,父親不讓她進家門, 還叫她將戶口盡速遷出去。 十七年的皮肉生涯換來是一場噩夢, 讓她心痛:「我為什麼不能回家!」 劉婦跟著以前認識的錢姓恩客流浪到竹北。 白天四處撿破銅爛鐵,晚上睡在街頭。 十六年前到天后宮拾荒,廟方人員可憐她, 叫她白天清掃寺廟,每月給她六千元, 晚上住在廟前八角涼亭。 不怨天尤人 一心只盼享天倫 因劉婦模樣破壞寺廟形象, 廟方多給四千元叫她到附近租房子住, 劉婦租了一間用木板隔間的房子, 租金一千五百元、水電費三百元。 房子住沒有幾年,天花板倒榻, 房間嚴重漏水,房間給錢某住, 因感謝錢某過去幾年對她的照顧, 劉婦除付房租,還每月給錢某三千五百元當生活費, 自己則落魄到天后宮停車場角落棲身。 有人勸劉婦控告父親販賣人口, 「嘸好啦,一切攏是命,免怨嘆別人!」 劉婦說,從未怨恨老爸,只是流浪在外多年, 很想和家人住在一塊享天倫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