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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刪照 ........
作者: yc 日期: 2015.12.05  天氣:  心情:

上傳照片 被以人物過小或模糊為由刪照 並限制不可上傳3天
此種情事已有數次 非常的不服氣 留言客服請求說明 問答如下 :

******

致 執事先生小姐
re: 刪照
新近上傳照片又被以人物過小刪照
這個問題已反映多次
隨手拈來(舉例如下)比之敝人照片更小或模糊或墨鏡遮掩者比比皆是
貴方的標準究竟在哪裡??!!
實在難免令人忿忿難平!
舉例 ......(此處略)
舉例 並非想檢舉照片
而是想證明貴方的標準不一實難服眾 又或是難道有針對性?!
另也是想提出一個疑問 既然點進檔案照可看到放大照 為何對人物大小設定如此嚴格?!

【客服回覆】收合▲
2015-12-02 14:02
親愛的用戶您好

公寓[封面照片]上傳使用規範是不限制戴墨鏡的喔
因有部分傷殘人士反應墨鏡為裝飾品,避免歧視問題
統一所有用戶都可使用戴墨鏡為個人形象照片

由於照片審核皆為人工一張一張進行審核。
每張用戶上傳的照片,以及更新的照片,都是會以人工審核的方式,確認照片是否有違反規範的情況發生。
但由於大量的照片以及人工審核難免會有誤審的情況發生,還請您多多包涵。

人員已將您限制上傳照片功能開啟
還請您重新上傳形象照片 ..............

******


根據回覆
對於愛寓有關照片的規範邏輯實在難以理解
1. 個人檔案是容許不放照片的
2. 對戴墨鏡者也是沒有限制的
以上兩者都無法清晰看到本尊面目
那麼 為何卻獨獨對規規矩矩上傳照片的會員規範如此嚴格?!
各位看倌 您們以為呢?

世間事
很多皆如此
投機取巧鑽營漏洞的人可以不受約束
規規矩矩行事的人
卻反而要受到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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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5 01:02
她, 99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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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5 00:56
她, 99歲,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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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1-13 10:30
他, 6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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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61歲,Los Angeles,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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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2-07 01:17
他, 46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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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2-06 07:49
他, 61歲,Los Angeles,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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