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年初二,習俗是出嫁女兒回娘家的日子。
根據交通統計,除了年前或和上班前一天,初二都是春節假期中,鐵、公路載客和流量最多的一天,可見初二回娘家的習俗,還是相當流傳在民間。筆者見某些親友,除夕或過年回中南部夫家過年,為遵守初二回娘家的習俗,年初二再擠車、塞車也要趕回台北娘家吃個飯,如假期還剩幾天,再回中南部婆家繼續過年;當然,相反方向的人也有,但不管如何,都造成交通的擁塞,也不符節能省碳的環保原則,夫婦南北奔波更是疲累。
時代、觀念在進步,有必要一定要在初二回娘家嗎?筆者姊姊以前嫁入老傳統的家庭,大、小姑們初二回娘家,家姊因是長媳,公婆認為應在家幫忙款待大、小姑,所以自己初二根本沒辦法回娘家。好在筆者父母很開明,沒有堅持家姊也要初二回娘家,只在初二那天派筆者到姊姊婆家口頭邀請一下,實際上,家姊在年初四才回娘家。
現在筆者女兒也出嫁了,公婆在高雄,她和女婿從台北回一趟高雄不容易;筆者則更開明,他們想甚麼時候回啟娘家都行,甚至於過年前就一起聚個餐也可以,他們在高雄就可以安心的從除夕前住到年初四、初五,不用中途在初二趕回娘家了。
目前年假普遍都較長,年初二回娘家的習俗也可以改了,甚至於,依目前兩性平等之社會狀況,為甚麼年夜飯一定要在夫家吃?這其實都可以依照年輕人工作時間和地點,彈性調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