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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甘容易共苦難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是單身,選擇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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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你一萬個日子老婆卻分不到財產
作者: 吾意(一地雞毛是日常) 日期: 2016.10.28  天氣:  心情:
林先生,肝硬化惡化併全身水腫,進來加護病房時已昏迷不醒、全身黃膽、身體到處瘀血

、水腫脫皮、鼻胃管都是鮮血直流而下,如此慘狀,我看了也不忍心。

找他太太來解釋。太太進來了,很冷靜?我說病情:「妳先生現在凝血功能不佳、到處瘀青出血,

若再經我們急救,在胸腔壓迫勢必七孔流血,我不忍看他最後一刻生命如此慘狀,

他若已到時間離開,我們來協助他有尊嚴離開,好嗎?」

這位太太沒有任何悲傷,但以不屑眼神看我,才把DNR拿去簽了。一般人對家人不捨情緒,

或多或少會有不安眼神,例如焦慮、傷心等等,而她沒有!這舉動太怪了?

到了下午血壓下降、心跳快停止了,再次和他太太見面告知要準備後事,

他太太連一點悲傷感受也沒有,只顧著一直重覆問: 確定他今天往生了?

不久,社工師打來說病患太太正在她那兒要我去協助。我走入關懷室,

見那太太淚流成河泣訴:「我和他結婚35年,沒有子女,一生青春生命就奉獻在這個家。

年輕時我們一起打拚,生意失敗了,一起熬過,好不容易有了積蓄,

我們也有了好幾棟房子和土地,這傢伙上週給我看他的遺囑,他竟把所有不動產都給了他的父母,

我一筆都沒有,我不服、我很不服氣呀……」

太太整個人趴向社工師身上,啜泣了好久,並不時搥打桌子,我現場真的可以強烈感受那股不服氣,

弱女子的拳頭都破皮流血了還不叫痛,可知當下不是不服氣而已,而是深深的氣憤。

只見她續說:「前天我好不容易說服他,他有心動,要修改遺囑,誰知來不及了,我好心痛,好心痛……」


原來當相處35年後愛人才知因分不到財產,情感產生了變質。

那之前結婚的青春歲月,又算什麼呢?


我的護理師說:「主任,當沒有生存危機出現時,所有人都無法給出選擇麵包或愛情的理由。」

我反問了她:「即使當生存危機出現時,愛情和麵包是否依然可以做出很好的選擇?」

她呆住了:「就像這對夫妻嗎?難道沒有方法解決這樣處境嗎?」。


我說:「當然有呀,這是要生前好好溝通預立遺囑。然而我們不習慣寫遺囑或立遺囑的,

因為:第一、大家都認為自己不是大官大富人家,沒有啥財產留給子孫,幹嘛要寫遺囑!

第二、寫遺囑好似預言自己快死了,這是很不吉利的!

第三、大家都以為自己子孫應該很乖、孝順,不至於為了財產而鬩牆吧!」


護理師說:「他先生不也是早有預立遺囑?」

我微笑說:「這牽涉我要說的第四:若有立遺囑,也會偷偷一人預立,不想給其他家人知道,

殊不知這種不經過溝通,祕密做出的遺囑,在意識清楚當下,總以為已把自己身後事交待妥當了,

卻往往在身後依然讓家人發生糾紛。既然是親人,還是需要生前溝通好的,

不然一旦往生,就產生『法律生效,人情失效』的情況了。」


護理師:「所以我們經常會在新聞裡聽到或看到,許多人為了遺產,家人鬧翻情誼,

甚且對簿公堂!若死者有知,想必除了感嘆,

也應後悔沒有在生前好好溝通立下遺囑,及早把身後事交待清楚吧!」

我回家在日記本寫:再深的感情也不可能永遠架構在空靈之上,

終有跌落塵埃的一天;再怎麼美味麵包,終有味淡酸變的時刻。

每個人都有獨特各自經歷、環境、個性及命運決定了他(她)的選擇,

也許我們不庸置疑任何人堅守的愛情,也不用找理由苛責任何人選擇自己的麵包,

我相信只要能找到相對的幸福,每一種選擇都有其存在的理由。

寫到此筆尖也軟了,因為我相信婚姻是兩人用淚水和汗水揉製而成的愛情和麵包,

然而在一萬個日子以後,愛情驟變、麵包驟逝;剩下了還有什麼呢?也許像這位太太,

只剩下那流了停、停了又流的淚水;或者她不會再相信男人汗水是值得的。

又或許他們應早點好好溝通,或許可以改變這些遺憾吧!

啊!我可以感受腦中的理性和感性正交錯著,這世俗紅塵紛紛擾擾中……


作者:黃軒(台中慈濟醫院重症醫學主任、肺癌團隊召集人)

Tears-Jacqueline Du P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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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6-11-10 23:07
他, 7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11-10 23:05
他, 7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11-09 21:43
他, 6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11-09 21:46]:

恩 已經查到了
謝謝

 
時間:2016-11-09 21:08
民法繼承編翻修 特留分調降


2016-04-01 03:11:54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31)日通過民法繼承編大翻修,為尊重立遺囑人意願及財產自主,法務部提案降低特留分為應繼分比例,如,配偶、子女與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較現行的二分之一降低許多。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1601689
 
時間:2016-11-09 17:01
他, 6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11-09 21:02]:

另一半有嗎?

 
時間:2016-10-31 10:45

可惡的丈夫!妻子不要同意拔管
讓這個嫌惡的男人,鼻胃管一直流血至最後一滴

[:((]
作者回覆說[2016-10-31 11:01]:

只不過畢竟是30多年的夫妻, 這位先生是否需要做得如此絕情非得讓老婆晚年過的困窘落魄才甘心?

 
時間:2016-10-31 10:44

可惡的丈夫!妻子不要同意拔管
讓這個嫌惡的男人,鼻胃管一直流血至最後一滴

[:((]
作者回覆說[2016-10-31 10:56]:

事出必有因, 不能單聽ㄧ方說詞.

 
時間:2016-10-31 09:52
他, 42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10-29 18:22
她, 55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10-29 20:52]:

這位先生生前就立下遺囑將名下所有財產給自己的親人不給妻子,
台灣法律上做妻子的並無子女的特留份保障, 除非她能證明先生名下的財產是她出的錢,
否則應該很難翻盤, 所以女人就算結了婚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 讓自己經濟獨立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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