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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意(找老伴的請跳過)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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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在一夜之前,愛在兩腿之間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你一萬個日子老婆卻分不到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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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同甘容易共苦難
作者: 吾意(找老伴的請跳過) 日期: 2016.10.12  天氣:  心情:




錢非萬能, 沒錢確實萬萬不能, 扛過家計的小市民肯定更能體會沒錢生活的痛苦. 


中部友人常去娛樂的ㄧ家卡拉ok, 經營者是位60來歲的女人,

 某日對友人哀聲嘆氣抱怨, 說她現在老了.壓力很大... 

老闆娘31歲喪偶, 當時身邊兩個5-6歲的稚幼兒女, 

不久後後認識現任這位大她幾歲的老公 (有辦結婚登記) , 

(本是開模具廠的老闆, 但10多年前因上游產業外移, 生意逐漸沒落,

後又不幸發生員工受傷理賠100多萬, 最後乾脆把模具廠給收了) 

這些年家中斷了經濟來源, 而大環境不好, 先生年歲又大(已65歲), 

找工作更是不易, 且男方上有高齡老母要照顧, 下有一個殘障的女兒要人撫養, 

現在整個經濟重擔幾乎全靠這家卡拉ok, 但入不敷出.捉襟見肘的日子讓她相當痛苦... 

言語當中透露出進退兩難..(悔不當初再婚的決定)... 

老太婆聽完...心有所感但也不置可否, 

金錢確實重要, 日子沒愛情的是可以過下去, 可是若沒麵包支撐, 

再濃再深的情也難敵飢寒交迫的考驗. 


只不過, 男方上有老母.下有殘障女兒需照顧的事實, 並不是現在才發生, 

這老闆娘當年會選擇跟這個男人, 相信除了男方對她照顧有加外, 

應該也是考量對方經濟條件不差的關係, 

再婚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況且人生無常, 有誰能保證榮景永在? 

老.病是每個人必經過程, 誰先病, 誰得照顧誰,沒人可以說的準, 

俗話說患難才能見真情,  再說老闆娘好歹也坐享多年的好日子, 

總不能現在對方老了.窮了..就想嫌棄甩掉... 若是這樣未免太現實了...
 

日本演歌-森進一 女人的歎息  (負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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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1-09 21:07
民法繼承編翻修 特留分調降


2016-04-01 03:11:54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31)日通過民法繼承編大翻修,為尊重立遺囑人意願及財產自主,法務部提案降低特留分為應繼分比例,如,配偶、子女與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較現行的二分之一降低許多。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1601689
 
時間:2016-11-07 22:20
他, 69歲,新北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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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0-14 09:23
他, 61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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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0-13 11:18
他, 63歲,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6-10-13 11:01
他, 63歲,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10-13 11:13]: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老了才得扛經濟, 恐想扛都沒力氣扛,
走到這種局面也是這老闆娘始料未及的事情.
總之命阿!

 
時間:2016-10-13 10:45
他, 63歲,台北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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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6-10-13 10:48]:

這卡拉ok老闆娘目前也沒拋棄老伴啦,
應該只是被經濟壓得喘不過氣發發牢騷吧

 
時間:2016-10-12 23:43
他, 7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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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6-10-12 23:46]:

確實是

 
時間:2016-10-12 23:36
他, 7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10-12 23:41]:

看不懂你說的意思,

不過夫妻共苦卻不能同甘的, 飛黃騰達後拋棄糟糠妻的也是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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