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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二十八輕戒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昆蟲草木,猶不可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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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菩薩六重戒
作者: 救.放生 日期: 2011.05.06  天氣:  心情:


殺戒第一



善男子!優婆塞(夷)戒,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若受戒已,若口教授、若身自殺,是人即失優婆塞(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夷)、臭優婆塞(夷)、旃陀羅優婆塞(夷)、垢優婆塞(夷)、結優婆塞(夷),是名初重。



〔善男子〕:



「善」有「吉」、「美」的意思。在一般人來說,其本身的修為以及發之於外的行為,能「吉」且「美」者,即被稱之為「善人」。在佛教徒來說,凡聞聽佛法、修學佛道、嚴守戒律者,也是「吉」且「美」的人,所以都被稱為「善男子」或「善女人」。



本戒所稱「善男子」,依「在家菩薩戒本」,即是專指此次戒會參加受戒的優婆塞和優婆夷。



〔雖為身命,乃至蟻子,悉不應殺〕:



一、身:



(一)身,由四大假合而成,在五蘊之中的色蘊就是身。身是一切有情的正報,由眼、耳、鼻、舌、意五根所感應而生的一切異熟苦果,都要由這「身」根來承受。



(二)若沒有這個「身」,就既無能報的本體,也沒有所報而受的苦果。所以,身是苦、是結、是蓋、是纏,是不值得我們為了保護它而去傷害其他眾生的生命。



二、命:



(一)命是支持「煖」與「識」的生物之元。有命,才有「煖」、有「識」。



(二)命就是「壽」,由過的業力而生,在一個生命的時段,維持著「煖」與「識」。



(三)命是色、心相續的假名,它沒有實體可觸。



(四)命如風中燈,隨時可滅,色身敗壞,此一命期即隨之而終。但冥冥之中,因業力的牽引,隨緣受生而又為命,是另一個命期的開始。如此循環不已。



(五)命是計我的識現,「命」與「我」相互依存,無「我」即無「命」,無「命」亦即無「我」。



(六)命為煩惱的本源,是邪見的結果,一切有情為爭命或為爭長命而煩惱不已,恐怖不已,是以,命為五濁之一,故被稱之為「命濁」。



三、蟻子:



是人類在感觀上,認為它的形體很小,所以它的命也很小,向不被重視。殺一蟻子無動於心,甚至以此為樂。但在佛法言,眾生生命平等,蟻子的生命亦即我人的生命。我們愛惜自己的生命,蟻子也愛惜它自己的生命,我們無權剝奪它的生命。



所以,受戒以後的優婆塞、優婆夷,即使犧牲自己的生命,也不可殺生。故說雖小如蟻子也不得殺害。至於殺人,那更是重戒,有罪有報外,且不得求懺悔。對卵、濕、化、胎生之類的小動物,無心而殺害者不犯戒,但須求懺悔,有心殺害者即犯此戒。



〔口教授〕:



一、「口」,是言談、說話的器官之一,大乘義章說:「起說之門,說之為口。」所以「口」是用為言說為主的。在十惡業中,「口」能造四種惡,即妄語、兩舌、惡口、綺語等皆由口出。



二、「教授」就是自己不作為,而叫他人去作為,因為「教」是言說的意思。而「授」則有示意的意思。就是說,自己雖不親手去造殺業,卻叫他人去造殺生業。



〔身自殺〕:



一、殺,是以外力斷絕生命延續的一種方法。大乘義章七說:「隔絕相續,目之為殺。」又大日經疏十釋生死真言說:「此(指殺)即死義也,死是殺義也,斷其命根名之為殺。」所以「殺」是不自然死的一種致死方法。



二、身自殺就是自身去行殺,是以自己的意願而又自己動手去斷絕其他眾生的命根。



三、殺生是十惡業之一,凡故意殺害一切眾生的生命者,均為有罪。智度論十三說:「若實是眾生、知是眾生、發心欲殺而奪其命,生身業,有作色,是名殺罪。」



四、生命是一切眾生最所珍惜者,保護生命的延續,也是一切眾生共有的願望,若故意殺死,是最殘酷而悲慘的行為。



五、慈悲是佛陀設教的最大心願,「慈」就是要給予眾生快樂;「悲」就是要拔除眾生一切痛苦,是四無量心中的二無量。智度論二十七說:「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受戒了的佛弟子殺害眾生生命,有違佛陀慈悲度脫眾生的心願。



〔尚不能得煖法〕:



小乘人有四種果位,就是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他們在得果之前,有四加行位,就是煖法、頂法、忍法、世第一。現在分別說明如下:



煖法:就是初學佛的人,用功修習的結果,生出相似智慧的善根,就叫做煖法。如鑽木取火時,木鑽已開始生煖發熱,但尚未達到生火的境界。



頂法:就是由煖法上升所生的善根。「頂」喻為山頂,就是用功修習已至頂點。但這頂點可進可退,進就至忍法,退就到煖法了。退法的人叫做「頂墮」。



忍法:用功修習既至頂位,若無退轉心,努力精進,就到忍法了。到了忍法位的人,已安忍不動,很少會再墮入惡趣的。



世第一:「世」是指有漏法的器世間而言,有漏法中的道行,無有能超過這個境界的,所以稱為世第一。這是由忍法精進而至的。而世第一再精進,就入於見道,可至無漏智的境界了。就能由須陀洹而至阿羅漢、菩薩、佛。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若口教授或身自殺害眾生的生命,就連最起碼的「煖法」都不能得到,當然得不到更高的果位。



〔須陀洹〕:



所謂「須陀洹」,是梵文srotapanna-pbala的音譯,也被譯為「須陀般那」、「窣多阿半那」等。義譯就是「入流」、「逆流」、「至流」、「溝港」等。新譯為「預流」。義譯中的這些名詞含義都很好,如「入流」、「逆流」。



先說「入流」,是精進的行者捨異生性而初獲聖性,入于聖行流的意思。就是由凡夫逐漸流入涅槃。至于「逆流」,是行者因努力精進,脫離自然界生死之流的慣性,永不再受三途生死,所以稱之為「逆流」其他各義譯名詞都各有其很恰適的深義。「須陀洹」是四果中的初果。



〔斯陀含〕:



「斯陀含」是梵文Sakrdagami的音譯。義譯則為「一來」。是行者已斷了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前六品,尚餘後三品。所謂「九品思惑」,是三界中共有九地,而每一地又各有九品之惑,合三界的九地,共有八十一品惑。三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此處所指的「九品思惑」是專指我們現生的這「欲界」而言。



因為行者尚餘了後面的三惑沒有斷盡,尚應在天界(六欲天)與欲界(人間)往來一度,所以叫「一來」。「斯陀含」是四果中的第二果。



〔阿那含〕:



所謂「阿那含」,是梵文Angami的音譯。義譯則為「不還」、「不來」。是已斷盡欲界思惑三品的殘餘,不再還來這欲界,所以叫「不還」或「不來」。未來當生於色界或無色界。「阿那含」是四果中的三果。



〔阿羅漢〕:



「阿羅漢」是梵文Arahat的音譯,義譯則為「殺賊」、「應供」、「不生」等義。行者一切思惑斷盡,已上升至非想處的境界。因已斷盡一切思惑,能思與所思都斷盡了,所以叫「殺賊」。既然已昇到非想處的極高果位(四果),當受人、天的供養,所以叫「應供」。而此世界受生果報已盡,自此永入涅槃,不再來生三界,所以叫「不生」。因此,「阿羅漢」具有以上三個名詞的綜合意義,若只以其中一義來解釋「阿羅漢」,不無偏失之處。



〔破戒優婆塞、優婆夷〕:



所謂「破戒」,是指已受過戒法的優婆塞、優婆夷,其行為與戒法相違,未能遵循戒法的規定行事。雖然如此,但原受的戒體仍存在其身。



破戒有五種過:那就是自害、為智所訶、惡名流布、臨終生悔、死墮惡趣。同時又有五種衰耗:那就是求財所願不遂、設有所得日當衰耗、所到之處眾所不敬、醜名惡聲流聞天下、身壞命終當入地獄。



破戒的人,天龍鬼神都會生厭,善神不願守護,當然更得不到菩薩、佛的接引。一個破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可以說是要被人、神、菩薩、佛所共厭棄。



〔臭優婆塞、優婆夷〕:



「臭」就是穢氣。聞到了穢氣,能使人生不快感。在佛法來說,凡一切惡、不善法都從欲生,都被視為污穢。「中阿含」卷二十二「穢品經」內有說:「或有一人,心生如是欲,我所犯戒,莫令他人知我犯戒;或有他人知我犯戒,彼因他人知犯戒故,便生惡。若彼心生惡及心生欲著,俱是不善。」所以破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因其心生惡、不善法,故視為污穢,這種污穢,如同屍臭,沒有人敢聞。



〔旃陀羅優婆塞、優婆夷〕:



「旃陀羅」是梵文Candala的音譯。義譯就是「屠者」、「嚴熾」、「執暴惡人」、「下姓」等意義。男人叫「旃陀羅」,女人則叫「旃陀利」。



義譯的三名詞中,以「屠者」較為恰適,是一種以屠殺動物為常業的人,即俗稱的「屠夫」。一般來說,從事此業的人以男人為多,故戒文上只有「旃陀羅」而省略了「旃陀利」。但現時代從事此業的男女幾乎相等。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本來具有許多善根,若不遵守戒法,就是將善根一一地屠殺掉了。這與一般的「屠夫」沒有兩樣,所以才叫破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為「旃陀羅」或「旃陀利」。



〔垢優婆塞、優婆夷〕:



「垢」就是「塵垢」,是因身體內排出的黏液與空氣中的塵埃相結而成身垢,污穢不潔。在佛法中,將身垢比喻為心性上的妄惑,心性本來清淨無染,若被妄惑所污,即成心垢,心垢比身垢更難清除。



因為「垢」與「漏」是二位一體的。有垢時必有漏,有漏時也一定有垢。若清淨的心性,因垢漏流注不絕,則不能生出智慧。智慧不生,就不能解脫出離了。



又「垢」與「煩惱」常相結合,這「煩惱垢」可以結成生死的苦果,有了煩惱垢結的優婆塞、優婆夷就更難出離解脫了。



〔結優婆塞、優婆夷〕:



「結」是繫縛的意思,如前所說是與煩惱相結合的。因煩惱才結集生死,若無煩惱就不會生「結」。



「結」乃成了生死的主因,眾生就是因為有了太多的煩惱而造諸惡業,被這些惡業繫縛,流轉三界不能出離,如嗜殺生的人與被殺的眾生,就造成了因緣果報相殺的結業,糾纏不清,如被繩索牢牢綑綁了一般。



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就是要解結,將原有的結縛一一地解除。若不守戒法而行破戒,豈不又被結縛了嗎?所以被稱為「結優婆塞、優婆夷」。



〔初重〕:



「重」就是「不輕」,在佛法來說,煩惱越多的人,業障就越重,所以簡稱為「業重」。受過戒的優婆塞、優婆夷而破戒,是原本就很業重,破戒之後,復增業重。重復加重,就會越墮越深。所以受了戒而破戒的優婆塞、優婆夷,所受的惡報要比沒有受戒的人為重,道理即在於此。



「初」是「第一」的意思。就是說,「戒殺」是優婆塞、優婆夷的第一重戒,破了這條戒的罪報就是第一重罪,所以稱為「初重」。



眾生生命平等,所不同的只是形體有大小、官能有繁簡、智慧有高低、體能有強弱而已。若人恃強而凌弱,殺害其他眾生生命,有違佛陀的慈悲精神。所以佛陀才制定「不殺戒」。若受過戒的優婆塞、優婆夷不遵守此戒而行殺生,不但要失去這條戒,連其他的戒也失去了。因此才會被人稱為臭的、屠夫的、垢穢的、結縛的優婆塞、優婆夷。如犯了其餘五條重戒,也同樣會如此惡名四布,無人敢近。



盜戒第二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偷盜,乃至一錢。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二重。



〔偷盜〕:



偷、盜、竊三種惡行,意義相近,是乘人不注意或不備之時,取走其財物。在佛法術語叫做「不與取」。



偷盜的人,先發欲而後起思,由思(惑)而後起行,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以滿其欲。



偷盜是不誤而取,即明知該財物是他人所有,非自身所有,且自身亦無類似財物,是完全的偷盜行為。這就犯了偷盜戒,應得不與取之罪名。



〔一錢〕:



「一」是指最小的單位,在自然數來說,「一」是最小的,最大的數則不存在。因為宇宙間,什麼數是最大數,為不可知。故佛常以「無量」來形容最大。



「錢」是流通的貨幣,有一定的價值,可以用來購物活命,故眾生視「錢」為第二生命。若偷盜他人的錢,就是損害他人的生命,等於犯了殺生戒一般。



戒法上的「一錢」,是指佛制戒時印度的幣值。到了唐代的時候,印度的「一錢」合唐代幣值「十六錢」。印度幣五錢,即為唐代幣值八十錢。八十錢在當時可買長衫一件。佛當時的一錢,其購買力可能更高。



偷盜「一錢」就犯了重戒,由此類推,偷盜財物越多,罪業越重。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若犯偷盜而破此戒,其所得罪報如第一(初重)戒者一樣。



「誤取」則不犯重戒,因原無偷盜之心,也未生欲,更無思惑。故雖有「不與取」的行為,但不犯重戒。然應在自我或他人發現後應即求懺悔,懺悔自己的粗心大意。



「同意取」則不犯戒,既經原有人之同意,即非偷盜,故也不必求懺悔。



「偷盜」是最不光明正大的惡行,最令人生厭。因欲心不止,煩惱不斷,是修道的最大業障。故佛制盜戒,以防止受過戒法的優婆塞、優婆夷犯此行為。如果破了此戒,就將被名之為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了。



大妄語戒第三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虛說:「我得不淨觀,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三重。



〔大妄語〕:



妄語分大妄語、小妄語兩種。



大妄語是以不淨心,作不實的言說,企圖欺騙、誑惑、覆隱事實而作出異言。譬如自己尚未至一心不亂,妄稱:「已至一心不亂。」未明心見性,妄稱:「已明心見性。」未得證,妄稱:「已得證。」等等,這些都是大妄語。



小妄語是大妄語之外的一切不實的言說,都稱為小妄語。



妄語有十罪:一、口臭。二、善神遠離。三、雖間有實話,別人已不再或難以相信。四、智人謀議,常不願其參預。五、常被誹謗,醜惡之聲周聞天下。六、人所不敬,雖有善言教敕,人不承用。七、常多憂愁。八、誹謗業因緣。九、身壞命終,當墮地獄。十、若復出為人,當被誹謗。



大、小妄語均屬犯戒,唯大妄語屬重戒。故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既不可說大妄語,小妄語也不可說。



方便妄語是若為了救度眾生急難,則不犯戒。如有人追殺狗子,狗子逃竄入家藏匿,追殺狗子的人問:「你看見狗子嗎?」答:「沒看見呀!」這就是方便妄語,目的是為了救那狗子一命,不但不犯戒,反而有功德,因發了慈悲心,救了狗子的性命。



〔不淨觀〕:



所謂「不淨觀」,是行者觀境界不淨之相,而停止貪欲的一種方法。所以「不淨觀」利于貪著心多的修習。



因為修「不淨觀」,能生厭離之心。不但不再貪著外塵,即這個身也生厭棄。如止觀九說:「如律(註:四分律)云:『佛為比丘說不淨觀,皆生厭患,不能與臭身住,衣缽雇鹿杖害。』」所謂「衣缽雇鹿杖害」是佛在說四分律後,都到「鹿杖梵志」處,願以所有的衣缽為謝,請鹿杖梵志殺死自己。鹿杖梵志為滿比丘們的心願,連殺六十比丘。所以要修到「不淨觀」,很為不容易。



依智者大師的說法,凡修到「不淨觀」而厭離的行者,就已經到了「四空處定」的境界了。如「釋禪波羅蜜」卷一下說:「行者於第四禪中,厭患色如牢獄,滅前內外二種色,一心緣空,得度色難,獲得四空處定,是名無色界定。」所以修到了不淨觀,雖仍在有漏法中,但已是很高的境界了。行者沒有修到這個境界,而虛說:「我得不淨觀。」就是大妄語。至于說:「我已至阿那含。」那更是大妄語了。



行者的修為境地,除佛可以證知外,一般人很不容易證知他人的境界。行者若因而自我炫耀,虛說:「我得不淨觀。」、「我得阿那含。」等偽詞,是自欺而又欺人。故佛制此戒,若違反而破戒者,其所得惡果如第一重戒者然。



邪淫戒第四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邪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四重。



〔邪淫〕:



淫,分正淫、邪淫二種。正淫即是合法正式夫妻行淫,受菩薩戒佛弟子仍可行,但八關齋日不得行淫。邪淫是指與夫妻以外之第三人行淫。即夫不得與妻以外之女子、妻不得與夫以外之男子行淫。如果行淫即犯了邪淫戒。



若遇非夫妻關係之男女,強迫求邪淫,雖犧牲身命,亦不得與淫。受戒之優婆塞、優婆夷,既不得行邪淫,更不得強迫第三者行邪淫。



萬惡淫為首,淫欲為煩惱的根本,繫縛結纏不得出離。故佛制此戒,凡受菩薩戒的佛弟子犯了此戒,其所受的惡果,與第一重戒者然。



說四眾過戒第五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宣說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有罪過。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五重。



〔宣說〕:



「宣」就是宣傳、宣告、宣揚;「說」就是稱說、道說、傳說。是以語言(含文字、圖畫)方式向外傳播的意思。



人有身、口、意三業,其中口業最容易觸犯,如兩舌、惡口、妄言、綺語等,常突口而出。口業是患苦之門,禍累之始,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於口。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罪過〕:



「罪」者,是指於佛法中犯了戒、於世法中犯了法而言;「過」者,是指有心的、無心的、有形的、無形的一切過錯。



四眾弟子雖接受了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戒法,但仍為凡夫,均有罪過之可能,世間無有罪過者,唯佛陀一人。



「比丘、比丘尼」具三義:



一是怖魔:一人出家受具足戒,魔宮震動,魔王恐怖,故謂之怖魔。



二是乞士:上乞法於諸佛,下乞食於眾生,故云「乞士」。



三是破惡法:比丘、比丘尼修戒、定、慧,破貪、嗔、痴等一切惡法,故云破惡法。



比丘、比丘尼因具有以上三義,若宣說其罪過,即是破壞三寶中的僧寶,是犯重戒。



優婆塞、優婆夷,為佛法之外護,若宣說其罪過,即使生退轉護法之心。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形如大廈之四支柱,破壞其中一支柱,大廈即將崩塌。



若見四眾中之一有罪過時,應於密處勸告之,勸之不聽,亦不得對外宣說其罪過。蓮池大師說:「不見僧過...白衣之良劑。」故在家二眾尤不得宣說出家二眾罪過。



聖人者學而至之。孔子曾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佛弟子見有罪過者密勸不聽,則親近善知識即可,不必強而改之,更不必宣說其罪過。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宜慎之。



四眾弟子,交往頻繁,若彼此宣說其罪過,即足以破壞四眾之和合。故佛制此戒,若犯了此戒,其所得惡果,與第一重戒者然。



酤酒戒第六



優婆塞、優婆夷戒,雖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優婆塞、優婆夷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況須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優婆塞、優婆夷、臭、旃陀羅、垢、結優婆塞、優婆夷。是名六重。



〔酤酒〕:



「酤酒」有二種意義:



一、「酤酒」者,有買酒的意思。說文史記-高祖傳內有說「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故「酤酒」是買酒的意思。



二、「酤酒」是賣酒的意思。廣雅釋酤,漢書景帝紀內有說:「夏旱,禁酤酒。」故「酤酒」是賣酒的意思。



因此,「酤酒」有買賣酒類的二種意義。普通也可以寫作「沽酒」。



「酒」是能使人迷魂失性的毒藥。人飲酒以後,不但有損健康,若飲酒過量或飲酒成癖,能使人失性發狂,與殺生無異。故受了戒的優婆塞、優婆夷不能破此戒。



原以酤酒為業,現已受戒之優婆塞、優婆夷,應即改營他業,雖因此失業而危及身命,也不得再以酤酒為業。若家人反對,可聽由未受戒的家人為之,自身絕不可酤酒。



酒能使人傷身、敗德,甚至亂性、發狂,學佛之人酤酒,是為殘害眾生,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者,其所受惡果,與第一重戒者然。



結文



善男子!若受如是優婆塞、優婆夷戒,能至心持,不令毀犯,則能得如是戒果。善男子!優婆塞、優婆夷戒名為瓔珞,名為莊嚴。其香微妙,熏無不遍,遮不善法,為善法律,即是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發是心,尚得如是無量利益,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能至心持〕:



「至心」就是誠至之心的意思,即持戒的心真誠到了極點。無量壽經上說:「至心信樂,欲生我國。」金光明經上說:「至心念佛。」所以「至心」就是徹到心源,盡心實際的意思。「能至心持」就是以極誠至敬的心,把持遵守這六重戒,能夠絲毫無違,才是「能至心持」。



〔不令毀犯〕:



「毀」有二種意義:其一是「破壞」的意思,就是「壞法」,即直接犯戒。其二是「毀訾」的意思,雖無直接犯戒的行為,但對戒律諸多謗訾。受了菩薩戒的人,既不能破戒,對戒律也不能有所非議。



〔戒果〕:



這個「戒」字,是專指在家菩薩戒的六重戒而言。「果」者對「因」而言。因、果前後相續,由前因而續生之法即為「果」,能至心持戒而不令毀犯,自然因此而得戒果。



這「戒果」不包括小乘四果及大乘二果,乃是下文特別指出可以得到的瓔珞、莊嚴、其香微妙、熏無不遍、遮不善法、為善法律、無上妙寶之藏、上族種姓、大寂靜處、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等專指的這些果報而言。



〔瓔珞〕:



「瓔珞」又可寫作「纓絡」,是用細繩將玉飾編織以後,懸于項間及身上的裝飾品,是印度社會很盛行的風俗。凡富貴男女都懸掛此種飾物。如法華經普門品說:「解頸眾寶珠、瓔珞,價值百千兩金,而以與之。」故瓔珞非常貴重,此處用為譬喻,凡至心持戒而不毀犯的優婆塞、優婆夷,就如同瓔珞一樣貴重。



〔莊嚴〕:



所謂「莊嚴」,就是因至心持戒的功德,而嚴飾了這依報的身軀。因為優婆塞、優婆夷至心持戒,使諸惡離身,故無比莊嚴。



戒能生定,「定」就是「禪定」,修禪定能得三昧,離諸邪覺,具足三昧瓔珞莊嚴。



定能生慧,因生慧而覺知聖諦,離諸顛倒,故能具智慧瓔珞莊嚴。



又者,因至心持戒,能使善行不失、惡行不生,能具足陀羅尼瓔珞莊嚴。



〔其香微妙、熏無不遍〕:



此處所謂的「香」,不是一般的香味,而是指「戒香」而言。至心持戒的人,戒德熏於四方,故無量壽經有「戒香熏修」之句。



又戒香經上說:「世間所有諸華香,乃至沉檀、龍麝香,如是等香,非遍聞。唯聞戒香遍一切。」因為所有的自然香味,都受時空的限制,唯獨戒香可超越時空,故其香微妙,所熏之處,無不遍及。



〔遮不善法〕:



「不善」就是違背佛理而損害現世及未來世自他的行為。如五逆、十惡等,是現世損害自他,在未來世必感此苦果而又損害自他了。所以是不善法。



勝鬘寶窟上說:「十惡、破戒、違理,名為不善。」這也只是例舉而已,如深入言之,即一思一念之微不如佛法,即是不善。



至心持戒的人,以他的善行滌除了不善行,所以叫做「遮不善法」。



〔為善法律〕:



所謂「法律」,是指對特定人應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而行判定的一種標準。世間的法律,是判定作惡眾生應得何種罪罰,目的在懲惡,所以稱為「刑法」。



「在家菩薩戒」共六重戒二十八輕戒,與世間刑法一樣,是成文法的一種,但其目的是在教導受戒者如何成就善法的標準,所以是為勸善。因此,稱「在家菩薩戒」為「善法律」。



〔無上妙寶之藏〕:



「無上」者,就是無有過於其上的意思。至心持戒的人,其善也至極,再沒有人能過於其上的,所以稱為「無上」。



「妙寶」者,「妙」是不可思議的意思,無與等比的意思。「寶」就是珍貴的意思,擴而充之,凡事物之可貴重者,都稱之為「寶」。「妙寶」就是其珍貴已至不可衡量、不可思議的境地。



「藏」就是珍藏、倉藏的意思。倉藏的妙寶越多,表示越富越珍貴。至心持戒的人,集諸善於一身,或集諸多至心持戒的佛弟子於一起,都可叫做「無上妙寶之藏」。



〔上族種姓〕:



印度當時的社會制度,將眾生分為四種族姓:一是婆羅門種族,為修淨行者,或在家或出家。二是剎帝利種族,是為王種,統轄其餘三姓。三為吠舍種族,從事商賈、貿易之人。四是首陀羅,為農民及奴隸,身負稼穡之責。唯四種族姓中,以婆羅門族姓最尊最貴。依印度社會一般來說,非有相當善根因緣,不能生為婆羅門族。



若久遠以來,曾有發菩提心的因緣,不但可生於婆羅門的上族種姓,而且可以生於如來種姓之中,最為殊勝。至心持戒的優婆塞、優婆夷,都是佛弟子,亦即俗稱的「釋子」,都生在如來種姓之中,無上高貴。



〔大寂靜處〕:



離煩惱為「寂」,絕苦患是「靜」,所以凡離煩惱、絕苦患,就能寂入涅槃。一切諸法,本來寂靜,非善非惡,非有非無。由於眾生闇於無明障蔽,才生煩惱,有苦患。至心持戒的人,已出離煩惱,絕了苦患,就到達了「大寂靜處」了。



〔甘露味〕:



「甘露」又名「美露」,味甘如蜜,是天人所食。是諸天不死之藥。食之者,命長身安,力大體充。



至心持戒的人,身心光潔,也能如甘露一樣的甘甜如蜜。



〔生善法地〕:



「地」就是「土地」,有能生的功能。好地則生好物,若以此比喻於人,那這「地」就是「心地」,「善心地」則能生善法。至心持戒的人,勇猛精進,能由善心地而菩薩地而佛地,循序上生。



〔直發是心〕:



「直」就是不諂曲,「是心」就是「至心持戒」的「心」,「直發是心」就是直心持戒,無有諂曲。維摩經佛國品上說:「直心是菩薩淨土。」又菩薩品說:「直心是道場。」楞嚴經也說:「十方如來,同一道故,出離生死,皆以直心。」心中無諂曲,是直心,乃能成其為淨土、如道場,出離生死。故受戒而至心持戒的優婆塞、優婆夷如要出離生死,都應「直發是心」。



〔無量利益〕:



所謂「無量」,就是不可以計數來衡量。結文上所列舉的「戒果」,只是例舉性的幾項,如真正說來,至心持戒的人,其所得的戒果和利益,是無可列舉,甚至無可以計數來衡量的。



〔況復一心受持不毀〕:



所謂「一心」,是指萬法之實體及真如。在本戒法言,「一心」就是持戒的心唯一不二、不異。如止觀四下說:「一心者,修此法時,一心專志,更不餘緣。」又探玄記三說:「一心者,心無異念故。」那末,「一心」持戒與「至心」持戒有什麼分別呢?依這結文的文義看,「至心」持戒的人,仍有異心、有餘緣。這異心、餘緣就是想要獲得持戒的「戒果」。而「一心」持戒的人,只是一心持戒,至于持戒以後,能得什麼戒果?能得多少戒果?就無「異念」去求「餘緣」了。所以「一心」持戒的境界,要高於「至心」持戒的境界。雖然「一心」持戒無異念去企求更高、更多的戒果,而戒果自然會更高、更多。如一個努力農作的農夫,雖農作的目的並不在於獲得更高、更多的收穫成果,但收穫成果必定會高、會多,其道理是一樣的。所以,受戒了的優婆塞、優婆夷,持戒的心境,應該由散亂而至「至心」,再由「至心」而至「一心」,勇猛精進,自然能得極高、極多的「無量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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