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35778
 兔唇老處男沒女敢要安啦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好羨慕男只要長的帥;女就會倒貼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捨情斷義揭開男帥女美另一面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印證黑道與幫派份子失情義畜生多
作者: 兔唇老處男沒女敢要安啦 日期: 2014.03.10  天氣:  心情:
高帥網友自稱混幫派 性侵女網友還索錢敗壞網路交友社會新聞

資料內容其法官調查,住於新竹縣26歲林姓男子在犯罪率頗高知名網路聊天室結識同年女子,隔天就約見面,兩人同車往摩鐵途中,林向女子借2000元開房費,接著發生性行為,女子吐露自己有男友,引來林男不滿,兩人起口角。
26歲林男當場飆怒,翻臉對所識網路聊天室同齡女嗆說:我是幫派份子,外號阿志,別人聽到我就會害怕,妳欺騙我,我很不爽,受傷女子於是下跪求饒,林竟稱「妳要讓我氣消」的話,逼迫被害女子為他口交。

當晚,又強迫同齡女子與他發生性行為,得知對方有存款,竟恐嚇26歲女網友領出戶頭內全部存款5萬8000元借他,一切可一筆勾銷,否則要將發生性行為的事語帶威脅告訴受害女其男友,及對女子不利,由於恐懼屈從,便帶著林男到超商領錢。

女子後來催在網路聊天室所識同齡26歲林男還錢,林約她碰面,兩人在摩鐵裡,林要求「看妳的表現,再決定要不要還錢」,再次強迫林女幫他口交。

26歲女因此再受騙、受恐嚇威脅,決定不再做沈默羔羊,在赴約前事先報警,警方趕到現場終於逮捕這匹網路惡狼。

法官認為,26歲林男一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權,手段惡劣,考量犯後坦承犯行,並返還借款,開庭時也當庭道歉,被害同齡26歲女子表示願給林男自新機會,最後新竹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利用網路交友為惡林男3年10個月徒刑。


會高帥網友…誤入人肉地獄 年僅26歲女含恨而死敗壞網路交友社會新聞

警方調查發現,38歲林X恩和47歲女友馬X娟在北市萬華地區控制女子賣淫;住於桃園市一名26歲許姓女子2012年初在網路聊天室和長相高帥林嫌相識,林嫌以網路引誘年輕女子出遊約她北上西門町遊玩;一見面就下迷藥性侵。許女醒來後要回家,林嫌隨後以恐嚇更將她帶到萬華一處大樓脅迫賣淫。

受害26歲許女強烈抵抗,林嫌和小弟不但對她拳打腳踢,更餵毒控制她的行動,衍生許女遍體鱗傷不成人樣,一直想逃走;不料38歲林嫌開出選項,要她在去死、站壁,嫁給他三項擇一;許女傻眼,但為了想逃出皮肉生涯,最後選擇和在網路聊天室和長相高帥林男登記假結婚;那知成為林嫌的控制手段,仍繼續逼迫許女賣淫。

2012前年4月天道盟大安會會長38歲林嫌旗下一名小弟因不忍26歲許女遭遇,偷偷放走她;許女則通知住在三重的男友,誰知她男友還沒接到人,許女就又被38歲林嫌手下發現又被抓回去。許女男友在沒接到人之下便向警方報案。
林嫌抓回許女先痛毆教訓,並叫三名小弟輪流性侵許女;另外再派人找到許女家屬,警告許女已和他結婚,要家屬不要鬧上警局,否則要對受害許女不利。

38歲林嫌2013年5月因逼良為娼罪名遭萬華警分局繩之以法逮捕,然26歲許女雖趁機逃出林嫌集團魔爪,但由於她不敢逃回桃園住家,怕被38歲林嫌手下發現,自己躲在三重租屋處。隔不久許女因先前被逼吸毒賣淫加上被打,造成身體虛弱最後暴斃,當父母再見到她女兒時已是一具冰冷屍體。

警方5月在逮捕林嫌後便開始擴大偵辦此案,在同年11月21日發現47歲女友馬X娟接手已入牢天道盟大安會會長38歲林嫌男友事業,同樣在萬華地區控制私娼行動賣淫,台北市刑大調查數月,終於於11月份逮捕47歲馬女及同夥共六人,並查出因上網路聊天室交友不慎受害26歲許女網友逼吸毒賣淫暴斃的悲慘故事。警方訊問後將所有嫌犯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標籤:
瀏覽次數:172    人氣指數:172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好羨慕男只要長的帥;女就會倒貼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捨情斷義揭開男帥女美另一面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