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91575
 Amelia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辭婚表>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各顯神通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公主身價
作者: Amelia 日期: 2010.12.20  天氣:  心情:
各位公主傳觀了江斅先生<辭婚表 >後的表情如何,史書上沒有交代。不過以常情來說,凡是一腦筋勢力觀念的人,就俗不可耐,恐怕嗤之以鼻的多,怦然心動的少吧。至少那些已經抓住別人小辮子的公主,更不可能幡然改過,反正已有男人在手,不怕他溜。但史書上有提到一件事,臨川長公主劉英媛女士,拜讀了之後,大概良心發現,老淚橫流,就也上了一表,要求「歸宗」。

 

 

────中國五千年傳統文化中,有一個最讓人沮喪的現象,那就是官做得越大,官性越茂盛,人性越稀薄。官大到當了皇帝,可以說不能再大啦,人性也就跟著大減特減,差不多連根都爛。劉英媛女士跟劉彧先生是親兄妹──或親姐弟,史書上沒提,未便揣測。反正他們是血親骨肉,做妹妹的有啥話要說,給哥哥寫上一封信,本來就是人之常情加天經地義。問題就出在劉彧先生是個現任的皇帝,擁有絕對的權勢,一個好好的人一旦擁有絕對的權勢,人性就要泯滅。妹妹連信都不敢寫,只敢寫奏章啦。兄妹之間,寫寫奏章,還有得說,有時候兒子當了皇帝,當老爸的如果不是太上皇,而仍在朝為臣,對他兒子也得磕頭如搗蒜,照樣的也不敢寫信,要寫的話,也只好寫奏章。官性大於人性,這應該是中國五千年來悠久文化的產物之一。

 

 

這些暫且不討論,只先討論劉女士為什麼要上表要求「歸宗」,這真是說來話長。因為劉英媛女士的丈夫是王藻先生,公子哥兒出身(王導先生的玄玄孫),大概有點不老實,在外面跟別的女人搞七捻三,被劉英媛女士發現,一狀告到當時的皇帝也是她哥哥劉子業先生那裡,馬上繩綑索綁,打入大牢,活活死在黑牢裡。最後劉子業先生還下令離婚,劉英媛女士搬出王家,回皇宮居住。背著太太偷女人,當然混蛋,太太跟他大鬧特鬧,也是理所當然,但如果一定要靠娘家的勢力,把該丈夫置之死地,這種太太實在讓人倒抽冷氣,不要說男人跟這種女人結婚受不了,就是女人跟這種男人結婚,同樣都受不了。

 

 

劉女士把丈夫搞死,而又離了婚,最初可能覺得這一下子出了氣啦,看你們這些爛男人還敢不敢有外遇。可是日子一久,惡名在外,乏人問津,不但年華老去,而且也難免寂寞難堪。她終於覺悟到,再聽話的宮女,不如一個爛男人丈夫,趁著拜讀<辭婚表 >之餘,要求仍回王家算啦,雖然丈夫已死,還有兒子在,總比一個人守空房好那麼一點。

────離了婚的太太想回婆家,不向婆家請求,反而向娘家請求,而娘家批准了之後,婆家還得恭恭敬敬迎接兇手,公主也者,真是一種可怕的動物。


 

江斅先生的<辭婚表 >,寫了那麼長一篇,好像只是幫劉女士找了個重回夫家的台階。《聊齋》上有一篇<呂無病 >,男主角孫祺先生也碰到這種不平衡的婚姻.太太是王天官的女兒—<天官 >是啥?大概類似現在內政部長兼司法行政部長,又兼銓敘部長、教育部長,是個特大號的官兒。這種人的女兒天生的應該嫁給美國總統才對,竟然嫁給了窮小子,成了「一頭大」的狀況,這男人可吃不消啦。她第一件傑作是,把前妻生的兒子,活活逼死。丈夫閣下氣得冒泡,把她痛扁一頓,這一揍不打緊,兄弟僕役蜂擁而至,打了個落花流水,(這還算男主角運氣,如果太太不是天官之女,而是皇帝之女,來的恐怕是錦衣衛,追拿歸案來也。)男主角一看武的不行來文的,就到處告狀,要求離婚。可是當官的都是往上看,只肯聽天官的,而不肯聽個窮鬼的。後來女的生了一個小孩,一生下來就自己掐死,潑悍成這個樣兒,窮小子更是告得厲害,剛好護犢子天官老爸死啦,人亡勢息,這才打贏了官司。

 

 

這位一頭大的老婆大人,回到娘家,有的是錢,本想再嫁,可是沒人聞問,過了兩年,護犢子老媽也死啦,兄弟們還好相處,可是兄弟們的太太漸漸對她不客氣起來,冷言冷語,指桑罵槐。這時候她才發現,苦海無邊,回頭是岸,還是回丈夫家吧,偷偷的拜託了一些三姑六婆,向男主角表示懺悔,男的連忙蓋住耳朵,聽都不要聽。僵到最後,女主角發狠,自己悄悄的找上門,跪到地上,泣不成聲,孫先生一眼看見,拔腿就跑,王女士拉住他的衣服,磕頭乞求,結果是收下了,而她也痛改前非,一家團圓。

 

 

這個女主角活像臨川長公主,不過臨川長公主幸運的是,她爸爸比王小姐爸爸更有錢,比王小姐爸爸的官更大更有勢,於是當她丈夫也就更倒楣,而她回夫家也就光彩得多,用不著厚著臉皮下跪,只要老哥同意,「許之」,就打道回府。

 

 

江斅先生<辭婚表 >中列舉的拔尖人物,一共八個,是:王敦先生、桓溫先生、劉惔先生、王獻之先生、王偃先生、何瑀先生、謝莊先生、殷沖先生。好像八仙過海,在不平衡婚姻的惡海中,各顯神通。江斅先生對他們的英勇事蹟,語焉不詳,大概當時已經搞的家喻戶曉,用不著詳啦。可是千載以下,就多少有點模糊,省得看的人翻書,先簡單介紹。
標籤:
瀏覽次數:504    人氣指數:11264    累積鼓勵:53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辭婚表>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各顯神通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30 10:59
他, 51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30 10:46
他, 51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30 10:46
他, 51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30 10:10
他, 51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2-29 12:02
他, 51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