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屏東我最愛最愛的家,但因為我自殺,媽認為如果他們把房子給我,如果我自殺死了,這間房子就會變成我老公的,所以他們乾脆以父親之名把我趕出這個家,爸媽我跟你們說過我愛那裡,而且我女兒也在那邊住一年多了,至從她知道後她的生活都是在那邊,我的寶貝女兒也知道那裡是她的家了,而且那邊我也認識很多的鄰居,連我的大兒子立弘好不容易有個完整的家庭,他也以經習慣叔叔了,為何偏偏在每件事都上了軌道,媽你還要趕我走,我知道你不想你與父親打拼一生的心血在我的兩個小孩身上,我知道你們一定不想給東錡,媽或許你認為我有你們兩老可以依靠,或許你認為兒子我可以離婚,女兒也可以,但是媽媽我希望給兩個孩子的是一個健全的家庭,我累了~離婚後我有在深夜與獨自一人好好思考我需要哪些,我怕一個人的孤單,我需要後半輩子的依賴,媽你一定說我可以依靠立弘,但他長大一定要結婚有自己的家庭的呀!因為我用說的與他無法溝通,我想說我用自殺,看他是不是可以改變他壞脾氣,對於工作是否可以長長久久,給兒子與女兒一個完整的家
我好痛苦喔!一個那麼簡單的希望卻破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