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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遺忘
作者: ←★靉枝雲★↙ 日期: 2010.11.26  天氣:  心情:
有一天,家裏的電話打不出,拿起也沒有聲。媽媽說,一定是電話壞了。我爸爸問,是不是對方的電話剛剛掛線時放不好?我愕一愕,這個情況,真是完全遺忘了。很久很久以前,常常有這種被卡著電話線的情況,真不知由甚麼時候開始不再出現了。

  這種感覺叫遺忘。

  無論是不是感情事,但凡當更好的出現時,其他都很快被遺忘了。電腦進步了之後,我忽然有一天想起,很久已經沒有收到轉寄再轉寄的電郵,很少見到網上有聊天室,沒有人寄電子賀卡,自己亦很少用ICQ了。原來,遺忘是毫不經意,自自然然的。

  看別人的網誌和相簿,尤其是年前封存的舊檔,偶爾都會勾起了一些我遺忘了的片段。曾經,某個時刻,原來我和你在一起。某件事,我們曾經有過這樣糊塗的支節,有過這樣傾情的插曲。如果不是巧合地再讀到,我不會記起,因為這已遺忘在九霄雲外。霎時之間,沉澱了的記憶被撩動了。

  忘記不等於遺忘,忘記和遺忘是不同的境界。忘記是很困難,遺忘是全不自覺。忘記是事倍功半,遺忘是毫不費力。忘記是過程,遺忘是結果。遺忘才是真正成功的境界。

  有人說,愛情使人忘記時間,時間使人忘記愛情;愛情的敵人是時間。然而,時間也是愛情療傷最好的良藥。我們努力令自己忘記,假以時日,我們真的忘了。

  遺忘不是失憶。失憶是失去,是煙消雲散。遺忘是遺下,是放手丟低。遺忘是,我不是沒有記憶,但記憶不浮出來。我記得,但我不會想起。即時偶然想起,我都已經不痛不癢了。雖然看見了,但我卻目中無人。

  曾經如此深愛一個人,已經想不起了。甚至,這個人在記憶中已經封存,不再出現。在某個我們親密的地方,忽然想起久違了的一件遺事。那種鬱鬱的狀態,已經很陌生,已經沒有刺刺的感覺了。

  大部分人的離合,即或是本來性格不合,或者問題存在已久,總是要等到第三者出現才爆發。分手很痛,除非緊接著另有新的一個。無痛失戀,因為遺忘,是因為有了更好。

  忘不了,其實是因為念舊,還是因為還沒有更好的出現?我們都不是如我們以為的深情。我們以為是覓尋匹配的另一半,其實是在找替代品。你磊落大方地說自己沒有貪新忘舊,也許只是新的一個看上來不太吸引。

  滾滾紅塵,歲月流川,我們都忘不了。對某個人,我們仍耿耿於懷。對某件事,我們還隱隱作痛。雖然剪不斷,理還亂,然而,這也代表著這個人的獨特,不能取代。

  即或是一種痛,是一種很深刻的傷害,叫我們久久不癒,難以撫平。人生匆匆,還有多少機會,能夠再遇上一個可以令我們如此刻骨銘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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