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膽石 石雕 達摩 作者 倫子 今天 跑了趟南投 地檢署 因為收到了通知單 要我本人去領錢 這是因為之前有人託我 去保釋他的胞弟 所退回的保證金 這位委託人是我已故同學的母親 她年事已高身體也不好 我便自告奮勇 就交給我來處理 回來之後她也把現金退還給我 現在法院要退還給我 理當跟她報備一下 因為公庫都是開立支票 而且禁止背書轉讓 我便再跑了一趟南投 拿了支票再存入我的戶頭 因為還要轉三圈 '''?? 喔!!是要轉三天 才能變現金 所以我又打了通電話給她 報備一下 她說她知道這個錢一定是支票 而且支票一定要轉三天 直誇我為人正直 其實經手他人的錢財 我都有這個習慣 清清楚楚 明明白白 該我賺的我會去爭取 不該拿的 我也不想貪 這何嘗不是一種功德 可是金錢所能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