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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找一個伴
作者: ♀ Anita ♡ 日期: 2008.04.06  天氣:  心情:
十八歲的愛,是轟轟烈烈的,只是單純想和他在一起,

二十八歲的愛,想要和另一半組成另一個家庭,

三十八歲的愛,是什麼呢?沒到那年紀,無法體會,

四十八歲的愛,只是不想要孤單一輩子,

五十八歲的愛,和他牽手過一生,直到白頭偕老,

有份研究報告指出:沒有結婚的單身男女,會比已經結婚的男女,還要早死,

因為沒有結婚的男女,是孤單,情緒沒有發洩的出口,沒有另一個人的支持,所以容易生病早死,

我媽的同學,慧珠阿姨,今年2008年4月要結婚,她今年50歲,

已經過了半世紀,很多五十歲的歐巴桑小姐已經是含貽弄孫的年紀了,

而她,今年才剛要結婚,

記得,她說過:幹嘛結婚呢?!緣份比較重要。這時候的她是四十八歲。

或許是緣份到,她該找一個伴來渡過下半個世紀吧!!

【找一個伴】,多麼重要的一句話,這是關於一個人的生死耶!!

這個伴,能伴你一生嗎?!

還是認為每一段時間就該換一個來試試看呢?!

找這個伴談何容易呀!!或許我應該也會找個半世紀才找到吧!!

因為,我已經習慣孤單,習慣任何事都是一個人做,而我也不讓孤單閒著的。

找一個伴來渡過寂寞,跟愛一個人是一樣的嗎?!

真想像惡作劇2吻的湘琴一樣,傻傻的為愛付出,就是因為【我愛你】。

想要每天二十四小時跟對方在一起,可以為對方付出【一輩子】的心力

也毫無怨言,也不需要對方為她改變什麼,只需要她來改變配合她所愛的那個男人,

很難耶!!這樣子的愛,實在太難了,對我而言。

談了那麼多的戀愛,只是想找一個伴來渡過寂寞罷了!!

分手,卻是誰也想不起來,天啊!!我曾經是談戀愛嗎?!

不可思議,或許我的沉澱成本不夠吧!!所以談分手,很乾脆。

只是不再認為:下一個男人會更好的這種理論了!!

戀愛對我而言:不需要為對方改變什麼,就是因為彼此原本的特質吸引著彼此,才會戀愛。

或許就是這樣子,所以當對方這樣子特質不見的時候,就是該分手的時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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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15 22:32
他, 0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5-16 15:39]:

沒錯。
只是溝通也是一門學問。
如果兩人在只是寂寞的陪伴,
那麼溝通永遠都是無效的。

 
時間:2008-04-12 11:50
他, 46歲,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4-13 17:32]:

第一次有人欣賞我的文字,真開心,呵…
歡迎借用。
謝謝你的欣賞。^^

 
時間:2008-04-06 21:46
他, 43歲,高雄市,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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