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今週刊的一篇報導,說的真對!而且覺得台灣好丟臉!
地表最邪惡企業 總部在台灣!
這是一個比公司更像公司、分工更明確、管理更嚴密、利潤分享更透明的組織;一般公司大多是1周或1個月開一次檢討會,但是,這家企業每天都開檢討會,對「客戶」說的每一句話都要字斟句酌,一有不對,當天立刻要求改善!
它的上下游供應鏈完整,足可媲美台灣電子業,加盟主想赴海外發展,只須帶約40名人力即可,其中包括煮飯阿姨,都從台灣帶去,每天工作超過12個小時,這麼做是為了確保所有「商業機密」不會外洩,不會洩露足跡。
它的海外布局完整,橫跨6大洲、29個國家,一年「營收」高達百億元以上,重點是,這是個無本生意,只要話術夠好、技巧夠佳,可說無往不利。
詐騙!我們揭開這個地表最邪惡企業的神祕面紗,它到底如何運作?你、我、每個人幾乎都接過詐騙電話,又該如何面對?
「林檢察官,求求你放我一馬,我可以告訴你現在福州有多少台灣人在那裡打電話(詐騙)?」「多少?500人?」「那裡有整整一條街都是台灣人,晚上燈火通明全在『工作』,500人?當然不止,至少2000人。」
這段對話的時空環境是2008年,沒想到8年後,今年4月8日,8名台灣人在非洲肯亞犯下電信詐欺後,在肯亞的法律下被宣判無罪,竟被中國強行遣返帶回中國,這些罪犯透過管道向國內的家屬求救,事件才像炸彈一樣引爆,從立法院到民怨,引發一連串高度矚目。
興盛!
從「福州一條街」到肯亞 詐欺橫行全球
這條犯罪線早就貫穿全球,從中國到東南亞的越南、馬來西亞、柬埔寨、孟加拉,到日、韓,甚至跨過太平洋來到美國、加拿大,中南美洲的薩爾瓦多、巴拉圭,歐洲的希臘,大洋洲的澳洲、斐濟,一路到非洲的肯亞、埃及、烏干達、南非,都有台灣電信詐欺業者的罪跡,戰線之長,早就遠遠超過台灣最大代工集團鴻海的全球布局。
06年最高峰時全台灣一年被詐騙金額曾高達185億元,而在05年至09年的高峰期,年年都超過100億元,可見詐騙之興盛,獲利之豐厚令人咋舌。詐騙電話利用第2類電信的網路電話,可以一次撥出上萬通電腦語音電話:「你的健保卡已經被盜用了,如要緊急鎖卡請按『9』。」如果你按下「9」,就會轉入「一線」真人接聽,「二線」換公安上場,「二線」的經驗更多,應答更熟練,會指示你該怎麼做;緊接著「三線」上場,扮演金管局的角色,要求你迅速將帳戶裡的錢轉到「安全帳戶」。
依市場行情一線可抽佣5%、二線7%、三線8%,但也不是所有「海外分店」都穩賺不賠,也曾經發生3個月到期,但是詐騙到手金額根本入不敷出,不夠支付基本開銷的例子。
近幾年來台灣被詐騙金額快速減少,但中國可就是詐騙業者眼中的大肥羊;換句話說,最常見的犯罪流程是「首腦在台灣,機房在全世界,受害人在中國」的三角關係,在中國詐騙到的錢,要如何安全地錢「進」台灣首腦的口袋?最常見的手法,就是透過中國的銀聯卡在台灣的ATM直接提領。
防堵!
劇本不斷精進 嚴重影響台灣聲譽
台灣的電信詐騙能夠發展成如今橫跨全球的「產業」, 台灣對詐欺犯的輕判當然是關鍵因素之一;去年底剛修法的《刑法》第339之4條,針對「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3人以上共同犯之」、「以電子通訊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條法令可說完全衝著這個全球性的電信詐欺業而來,但偏偏《刑法》第7條又規定,在境外犯罪至少要判刑3年以上,才能回國重新審理,像這次的肯亞案,在肯亞根本是無罪釋放,法條規定等於白搭,因此除非修正《刑法》第7條的規定,又或者為電信詐欺重新訂定特別法,才能開創出台灣從重審理的空間。
再者,證據的難以蒐羅又是一大難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法後對監聽通聯更加困難。但其實也有極少數成功的案例,去年8月台中市刑事警察局科技偵查組、刑事局偵七隊等單位與印尼警方聯手破獲雅加達三處機房,逮補台籍被告86人,另在台中逮捕機房老闆等9人,「0820專案」是目前破案最漂亮的跨境打擊電信詐欺案。
業內表示詐騙最多金額的腳本還是「假冒公署」,這個完全台灣本土自製、推廣到全世界的「邪惡企業」,已經嚴重影響台灣在國際間的聲譽,美國BBC、新加坡、中國等媒體多有報導,如果政府還不積極重視,從法律、防制各個管道多管齊下,若演變成國安危機,恐將影響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立場或國際間的處境。
看完之後就知道台灣丟臉了吧!台灣早晚被那些恐龍法官給害死,如此不爭氣,這也難怪
日本如此看不起台灣,只會欺負台灣了,司法再不改善...台灣等著完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