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49045
 捷客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唐詩宋詞中的妙語 轉載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生三悟 轉載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安樂死 轉載
作者: 捷客 日期: 2012.02.21  天氣:  心情:
安樂死:
1.以慈悲為由 用無痛的方法  致人於死的行為
2.理想的善終 平安 舒服 自然而無痛苦的死亡

現今定義:
為了消除一切痛苦   而「有所作為」或「有所不為」
而這些本身都會導致死亡

安樂死的起源:
早在古希臘  蘇格拉底 柏拉圖就提出安樂死的概念
而在宗教改革時 馬丁路德更是躬身實踐
所以我們得知 安樂死早在古代就已存在!!

安樂死的分類:
1.自願積極安樂死
2.自願消極安樂死
3.非自願積極安樂死
4.非自願消極安樂死

由於非自願積極安樂死與非自願消極安樂死
並未尊重患者的死亡自主權  一般為大眾所反對

所謂自主權即是:
只要是不傷害到他人的行為   都可以完全自決

人能自主代表著人具有自我主宰、理性的地位,這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價值

自主權從安樂死的立場而言   意思是人們在做關於自己生命的重大決定時
通常是依據他們固有的價值觀或對於生命的想法   所以做決定時是自由的

允許安樂死的範圍:
凡患有重大病症 確定救不活的病人

現今社會制度:
1.之前社會大眾普遍認為生命至上
   而現在則認為人應該有自主權來決定自己的生死!
2.稍早安樂死不被允許  是因為害怕一旦安樂死合法化了
   就會有逃避的行為出現

舉例來說→ 因為本身想要逃避 但又不想痛苦的死去
此時若安樂死合法化 便可以不帶痛苦的死亡

影響:導致人不會想要積極的面對自身問題
只想要選擇用消極的方式結束自己的性命

但我們知道 自殺也算是逃避的一種
所以逃避行為並非安樂死合法化之後會產生的問題
因為這個現象早已存在 並不構成理由!
標籤:
瀏覽次數:149    人氣指數:1349    累積鼓勵: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唐詩宋詞中的妙語 轉載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人生三悟 轉載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