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覺得執著跟放手都需要很大的勇氣。 在追求自己的執著時,往往需要做出犧牲,而那樣的犧牲就叫做放手, 在決定放手的時候,又經常是為了追逐別的。 想要天底下出現事事完美的好狀況,機率實在是低的可以, 魚與熊掌有九成九的機會不可兼得。 這就是抉擇。 選了這個,就得放棄那個,要想兩手都抓, 到頭來很可能發現自己落個什麼都沒得到的下場。 記得有一首歌的歌詞大概是這樣的 "如果全世界我都可以放棄,至少還有你值得我珍惜, 也許全世界我也可以忘記,就是不願意失去你的消息 你,還有你的消息,可以說是執著,連全世界都比不上, 而全世界就是抉擇中被歸類於可以放手的事物。 我無意探究選擇的正確與否,畢竟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考量。 但是,在做出抉擇的時候,捨不得可以說是最容易出現的問題和苦惱。 說什麼都不可能就這樣捨棄一個對我們來說有重大意義的東西, 不管它究竟能不能以金錢估價其價值。" 可是硬要選呢?選擇愛情,還是麵包? 選擇轟轟烈烈,濃烈到死去活來的愛情,還是選擇平靜無波的恬淡關愛? 選擇能夠讓自己站上世界舞台的事業,還是選擇每天都可以開開心心的跟心愛的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