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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工作倫理
作者: 源圓緣 日期: 2012.08.05  天氣:  心情:

工作倫理 



 


「糟了!糟了!」王經理放下電話,就叫了起來。
「那家便宜的東西,根本不合規格,還是原來的林老闆好。」狠狠搥了一下桌子。
「可是,我怎麼那麼糊塗,寫信把他臭罵一頓,還罵他是騙子,這下麻煩了!」
「是啊!」祕書張小姐轉身站起來。
「我那時候不是說嗎?要您先冷靜,冷靜,再寫信您不聽啊!」
「都怪我在氣頭上,想到這小子過去一定騙了我,要不然別人怎麼會那樣便宜。」
王經理來回踱著步子,指了指電話:「把電話告訴我,我親自打電話去道歉!」
祕書一笑,走到王經理桌前:「不用了!告訴您,那封信我根本沒寄。」
「沒寄?」
「對!」張小姐笑吟吟地說。
「嗯...」王經理坐了下來,如釋重負,停了半晌,又突然抬頭:「可是我當時不是叫妳立刻發出嗎?」
「是啊!但我猜到您會後悔,所以壓下來了。」張小姐轉過身,歪著頭笑笑。
「壓了三個星期?」
「對!您沒想到吧?」
「我是沒想到。」王經理低下頭去,翻記事本。
「可是,我叫妳發,妳怎麼能壓?那麼最近發南美的那幾封信,妳也壓了?」
「我沒壓。」張小姐臉上更亮麗了:「我知道什麼該發,什麼不該發。」
「妳作主還是我作主?」沒想到王經理居然霍地站起來,沉聲問。
張小姐呆住了,眼眶一下濕了,兩行淚潸然落下,顫抖著,哭喊著:「我,我做錯了嗎?」
「妳做錯了!」王經理斬釘截鐵地說。
張小姐被記了一個小過,是偷偷記的,公司裡沒人知道。
但是好心沒好報,一肚子委屈的張小姐,再也不願意伺候這位「是非不分」的主管,她跑去孫經理的辦公室訴苦,希望調到孫經理的部門。
「不急、不急。」孫經理笑笑說:「我會處理。」隔兩天,果然作了處理,張小姐一大早就接到一份緊急通知,打開通知,她臉色蒼白地坐下。張小姐被解僱了。
想一想,看完這個故事,你有什麼感想?這是個不是人的公司,王經理不是人,孫經理也不是人,明明是張秘書救了公司,他們居然非但不感激,還恩將仇報,對不對?如果你說「對」,那你就錯了!
正如王經理說的--「妳作主,還是我作主?」
假使一個祕書,可以不聽命令,自由心證地把主管要她立刻發的信,壓下三個禮拜不發,「她」豈不成了主管?如果又這樣的「黑箱作業」,以後交代她做事,誰能放心?
再進一步說,自己部門的事,跑去跟別的部門主管抱怨,這工作的忠誠又在那裡?如果孫經理收了她,能不跟王經理「對上」?
而且哪位主管不會想:「今天她背著主管來向我告狀,改天她會不會倒戈,又跟別人告我一狀?」所以張小姐不但錯,而且錯大了,她非但錯在不懂人性,更錯在不懂工作倫理。
有一位在日商公司上班的女孩對我說:「那些日本主管最假了,白天上班的時候道貌岸然,可是下班後去pub三杯下肚,就好像變了個人完全沒了主管的樣子,跟我們下面這些人又唱又叫。」很鄙夷地一笑;「但是第二天在電梯裡碰到了,跟他輕鬆打招呼,他又恢復死相。」這年輕小姐就是不懂「公是公,私是私」的道理。
主管下班請客一擲千金,不代表你吃中飯買便當就能跟他不分帳。老闆私下送你一個精美的記事本,不代表你可以把公司的鉛筆,橡皮擦帶回家。
這又使我想起一件事。
有個雜誌社給我作專訪,出刊後,先送了一本給我,因為寫得相當好,圖片和編排也很講究,我心想可以送一本給朋友,再多帶一本回紐約,就打電話給雜誌社的主編,請她多給我兩本。主編不在,是一位小姐接的。
「麻煩妳轉告主編,我希望多要兩本這期的雜誌。」我對她說;「這個啊,沒問題!您派個人過來拿就成了。」小姐爽快地說。
「我立刻派人過去,把雜誌拿回來。」
跟著就接到主編的電話:「對不起,劉先生,您來電話的時候我不在,雜誌收到了吧?我特別多送了兩本,一共四本。」
停了一下,她又說:「可是,對不起啊!我想知道是我們公司的哪位小姐,說您可以立刻派人過來拿。」
我愣了一下,說:「有問題嗎?」
「當然沒問題,您要十本都沒問題,我只是對工作倫理的一種考核。」
我沒有告訴她是誰,據說她還是查出來,作了處分。事後,我常想她何必這麼計較呢?她計較最少有三個原因。
既然我找她要書,過去也都是由她跟我接觸、採訪,屬下就該轉告,而不該代她作主。
明明可以由她一句話,賣給我的面子,被別人莫名其妙地賣了。
好像送雜誌不稀奇,小事一樁,人人能作主。
結果,連公司產品的價值都被貶低了。
不懂工作倫理,在不該說話的時候說話,不該作主的時候作主,是社會新鮮人(職場老鳥亦可能)常犯的毛病,你必須知道,無論你幫老闆管多少事情,也無論老闆多糊塗,甚至依賴你到沒你在,他連電話都不會撥的程度。
他畢竟是你的老闆,也畢竟還有他作主;出了錯,他最先承擔;有面子,也該由他來賣。
此外,你必須知道老闆永遠是向著老闆,就算工作上對立,在立場上也一致。如同記者平常搶新聞,誰也不讓誰,但是哪天有人打了記者,卻所有記者都會團結起來槍口朝外。所以一個不忠於自己主管的職員,很難得到別的主管欣賞。
當你賣面子,表示自己有辦法,偷偷把自己公司的消息,告訴別人。即使他得了好處,也不會尊重你,只可能竊笑說:「這人最沒城府,以後找他下手。」他甚至會拿你的「傻」,來告誡自己的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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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8-06 19:50
他, 46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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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05 21:58
他, 52歲,屏東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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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05 21:47
他, 52歲,屏東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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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05 21:36
他, 52歲,屏東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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