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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忘了帶健保卡超過七天仍可退費
作者: 水仙 日期: 2005.04.15  天氣:  心情:

一旦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未退費,你就自認倒楣媽?
這是錯的[:o#]

水仙我報給你知[:D]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
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
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 一
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

原本 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 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 回自墊費用了[=D][:$$]

所以請大家告訴大家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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