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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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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正豪側寫:2﹝我的成長﹞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answer遇見妳之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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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answer遇見妳之後﹝6﹞
作者: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日期: 2006.06.24  天氣:  心情:

   6:蒼蠅 


  


  和溫蒂喝完那杯咖啡後,我知道她的名字叫:蔡莉邡。


  有邊讀邊,沒邊讀中間。雖然這個「邡」字很少見,但是發音找「邊」來讀就對了。


  沒錯!她的「邡」字的讀音就是「方」。﹝要是你念「耳」,別怪我笑你蠢。﹞


  她的名字「莉邡」看起來很清新脫俗,但是發音卻很菜市場。倒是溫蒂真的是那個手機女孩的本名。


  透過溫蒂的敘述中,我知道莉邡雖然是文大新聞系的學生,但是因為她從高中開始就跟文化大學某位美術系的教授學油畫,好巧不巧又剛好考上這所大學的新聞系,所以經常在美術系系館出入,也因此她才會有那張印著「文化大學美術系」的便條紙。


  當然,我還知道許多跟莉邡有關的事。包括她自稱的男朋友的名字叫郭大偉,也知道他們現在在文化大學的那個球場上打球。


  最最最……讓我高興的是,我問清楚她和郭大偉真正的關係。


  呵呵!你們聽到我那愉快的笑聲了嗎?


  你們知道我了解她和郭大偉的實質關係後有多高興嗎?


  你們聽到我如此愉快的笑聲和看到我如此歡喜的笑容,不用我說,也應該知道她和郭大偉的實質關係了吧。


  呵呵呵呵呵……﹝以下省略寫不完的「呵」字。﹞


  謝過溫蒂,我到籃球場找莉邡。


  雖然現在穿在我身上是襯衫、西裝褲,但是我穿了球鞋,我的球技這樣已經足以在籃球場上大殺四方。


  


  沒有多久時間,我來到溫蒂告訴我的那個球場外圍。遠遠地看到莉邡的身影。


  雖然我在嚴重酒醉的情形下只看到她穿著藍色球鞋的長腿,但是我很清楚我認定的那個人就是莉邡。


  絕對不會錯的,她,就是莉邡,這是清楚到不能再清楚的事實﹝別問我為何這樣確定她就是她,總之我就是知道﹞。


  她,現在和郭大偉以及一個不知名者組成一隊與另外一隊進行三對三鬥牛。


  很快的,我來到她們打球的球場旁邊。


  我終於看清楚她的長相了。


  這是我第一次這麼清楚地看到她的長相。我不知道該如何形容她的長相。只能說她絕對不是漂亮型的女孩。


  或許我可以做一個類比,大家會比較清楚。他給我的感覺好像孫燕姿,就像鄰家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清純女孩。


  你看,她剛好笑了。那笑容就像孫燕姿一樣的直接敲入我的心坎裡,把我的智商敲掉五十分,剩下七十分。


  於是我開始傻笑,只差沒有流口水。


  


  我加快腳步走過去。


  當我來到莉邡打球的球場籃框旁邊。她剛好在郭大偉的單檔下切入上籃。


  帥啊!她上籃的步伐真是輕靈巧妙,應該受過正統籃球訓練吧。


  接下來的景象我簡單的描述一下就好:


  『球,進框。


  『她,落地。


  『然後,球也跟著落地。


  就在球落地的時候,她,看到我。


  她愣了一下。似曾相識的神態瞇著眼睛打量著我。她不過是在夜間送我回家,現在猛然近距離看到我,這種表情不奇怪,於是我微笑著回應她的眼神。


  接著她忽然睜大眼睛,驚訝的眼神似乎是對我說:「是你。」顯然她已經想起我是何方神聖,於是我點頭,同時用眼神告訴她:「是我。」


  然後,她嘴角不快的一撇,隨即彷彿不認識,裝做若無其事般地轉過身去。


  我才不管她現在的反應是什麼用意?逕自伸手出聲:「報一隊。」


  『好。』回答我這句話的人是郭大偉。


  「謝謝你讓我報隊比賽。」我意有所指地說。


  『不客氣。』郭大偉很有禮貌地說。


  顯然郭大偉不知道我「報一隊」的意思,不知道我要介入他和莉邡之間。要是他知道的話,絕對不會這麼有禮貌地回答我。


  但是,莉邡似乎聽出我的絃外之音。因為她特別轉過頭來看了我一眼。


  


  在我報隊之前,這個球場總共有四隊在鬥牛。如今我是第五隊,想上場還得等一下。但我現在只有自己一個人,必須再找兩個才能上場。說巧不巧,剛好兩個人來到這個球場邊,那樣子一看就知道是想報隊鬥牛。於是我過去跟他們說好,三人組成一隊。


  球場上郭大偉和莉邡組成的球隊,球技明顯高過對手一截。尤其是身材高大強壯的郭大偉吃定籃下,威風八面。看得我很不爽。我好想立刻跳下去防守郭大偉,阻止他繼續耍威風,同時讓莉邡知道我很會打籃球。


  別以為郭大偉是體育系、我是心理系,他就能打贏我。他的球技算是不錯的,但只是不錯而已,還不夠好。


  我所謂的不夠好,意思是他的球技還沒好到可以贏我。


  如果我白目一點,我該說的是,他的球技離我有一段距離,而且這段距離他一輩子也追不上的。


  其實體育系的學生只代表他比一般學生更懂「體育」,不代表他的運動力比非體育系的學生強;除非他考上體育系時的第一專長是籃球,否則在籃球場上,他不見得比非體育系的學生更會打籃球。


  窮人,沒有耍炫的資格,我辛辛苦苦餓著肚皮存錢買那種有「勾勾」和「三條線」的籃球鞋,是因為只有夠好的球鞋才能讓我充分發揮球技。


  現在,讓我很「謙卑」地告訴大家:「我不僅僅是系上籃球隊的第一主將,我同時也是我們學校籃球隊的第一控球手。」


  我在籃球場上有無數和甲組球員交手的經驗,那些跟我打過球的甲組球員,都不敢輕忽我,更別說是眼前球技跟我有一大段距離的郭大偉。


  沒錯,郭大偉很高,最少也有185公分;而且,郭大偉很壯,壯到可以明顯讓人看到他背心下鼓起來的肌肉,但是……我一點也不怕。


  雖然我只有174公分﹝最後一公分是無條件進位法得到的﹞,可是我的彈性跳起來可以雙手抓住籃框,只差那麼一點點就可以「dunk」──而且我的肌耐力在學國術摔角的經驗中已經證明了耐摔、耐撞。


  我的彈性讓我不怕郭大偉的身高,我的肌耐力讓我不怕郭大偉的強壯,兩個人在球場上碰撞,還不知道誰會被誰撞倒。


  來吧,郭大偉,讓我們開始這場宿命的對決。


  我停留在自己的想像當中。顯然莉邡也是。


  我的想像讓我鬥志高昂,恨不得立刻上場打球,我不知道莉邡的想像是什麼,但是她顯得有點不自在。她居然連續失誤了兩個最簡單的籃下擦板球。


  這時她有點不高興地走到我身邊:『你給我馬上離開。』


  「為什麼?」


  『因為你讓我覺得不自在。』


  「啊!」


  『別啊。』她瞪了我一眼,『你給我離開就對了。』


  「喔。」我杵著不願意走。


  『喔什麼喔?你到底要不要離開?』她有點大聲地說。


  我沒有回答她這個問題。我的行動是最好的答案。我離開球場。


  『他是誰?好像跟妳蠻熟的。』


  『他是蒼蠅。』


  『蒼蠅!什麼意思?』


  『別說了,我們打球。』


  背後傳來莉邡和郭大偉的對話。我無法不在意。


  


  


  ※再次離開,是因為不想讓妳覺得不自在。


  ※我只是想接近妳,為何妳要說我是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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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28 15:29
她, 33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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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6-24 13:39
她, 43歲,南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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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37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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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35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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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36歲,桃園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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