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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沒那嚜難
作者:
☁花枝姊☁
日期: 2011.08.24 天氣:
心情:
看最近一個好朋友的近況,有些感觸...
告白的時候,沒有人想被發好人卡
但想分手時,不管是淡了、累了還是移情別戀了
大家不謀而合都想做個 "好人"
於是雞蛋裡挑骨頭 → 找架吵
於是原本神經大條變得觀察入微 → 找另一半跟別人的曖昧行徑
逮到機會便大肆渲染
灑狗血得像水果日報還是數字週刊那般
希望「分手」兩個字是從對方口中跑出來,那就【不是我的錯】
其實細細品嚐兩人交往的互動過程
誰想愛、誰不想愛;經營感情誰有心、誰無心
彼此再清楚不過
那些僅止於兩小無猜之間的枝微末節
不是找哥們、找姐妹淘訴苦就可扭曲的
檯面上你的離席完美的無懈可擊
也許是對方一時亂了方寸讓你順水推了舟
或是對方就是如此貼心配合你做最後演出
除非對方真的不太了解你
事實如何
你知、他知、舉頭三尺神明知
究竟你推我擠要把那【咎】歸給對方,是想對得起誰?
從來想對得起的人,不會真的是你想丟掉的他
處心積慮營造完美形象退場
是為了讓自己毫不心虛地拿大聲公高喊:「錯的不是我!」
大概因為思想觀念偏於保守
所以在東方國家裡
「想分手」的念頭讓多數人覺得guilty
擔心親友們後續排山倒海而來的輿論
那份guilty使人失去勇氣
但是何必? 又何苦?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
甚至結了婚關係牽扯到兩個家庭的,若生活起來倆人只剩痛苦
我都覺得沒孩子的就該離婚、孩子大了的也離一離,無可厚非
結婚需要衝動,可能當初沖昏了頭沒想清楚
婚姻狀況也並非預想就能想得透徹,到頭來才發現其實無法相處
這也是現階段的我很佩服勇於結婚的人的原因
現今的社會充斥太多誘惑
若分不開的理由是「對方會想不開」就更無謂了
沒有人是需要另一個人才能走完他的人生道路
要生、無預警就蹦出來了;要死、不瞑目也馬上掛了
因為他愛著你、所以你得愛他?
這樣說的話志玲姐姐不就要被五馬分屍了?
對方拿自身安全威脅?
除非你是他第一個戀愛對象,然後他又傳統到掉漆
不然真的尋死的機率,低到不行
因為面對死亡,需要太大的勇氣
在主動尋死前,人會找很多方法活著
卡內基專欄曾寫道:人擔心的事有92%不會真的發生
所以別把心思放在虛設的煩惱上,這是阻擋人的發展性&可能性的最大原因
我一直認為一個人有什麼行為、做什麼決定,都是他的自由意志
沒有誰逼
幾歲了? 尋短的人要為自己生命負責,分不了手的人要為自己軟弱負責
分手是單方面的事,不理、就沒有分不了的手
再多理由都是表面一個交代而已!
交代對方、交代親朋好友、交代你自己
對方可以繼續愛你,你當然也可以選擇不繼續愛他
不管有沒有自覺
分不開是仍眷戀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可惜」罷了
若要遷就「可惜」,就得承擔或許更大的可惜
(當然有些可惜看似很少是因為你鬼遮眼)
如果分不開,就專注在那份「可惜」上吧!不去懊惱那「無味」生活會比較快樂
不願用當前「可惜」去換更大可惜的乖孩子們
勇敢說分手吧!
執著,太無謂!
以上只是小女子看朋友近況的淺見,並非總勸離不勸和,大家高抬貴手不要打我...... ←我果然很俗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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