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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沒那嚜難
作者: ☁花枝姊☁ 日期: 2011.08.24  天氣:  心情:
看最近一個好朋友的近況,有些感觸...

 

告白的時候,沒有人想被發好人卡

但想分手時,不管是淡了、累了還是移情別戀了

大家不謀而合都想做個 "好人"

於是雞蛋裡挑骨頭 → 找架吵

於是原本神經大條變得觀察入微 → 找另一半跟別人的曖昧行徑

逮到機會便大肆渲染

灑狗血得像水果日報還是數字週刊那般

希望「分手」兩個字是從對方口中跑出來,那就【不是我的錯】

 

其實細細品嚐兩人交往的互動過程

誰想愛、誰不想愛;經營感情誰有心、誰無心

彼此再清楚不過

那些僅止於兩小無猜之間的枝微末節

不是找哥們、找姐妹淘訴苦就可扭曲的

 

檯面上你的離席完美的無懈可擊

也許是對方一時亂了方寸讓你順水推了舟

或是對方就是如此貼心配合你做最後演出

除非對方真的不太了解你

事實如何

你知、他知、舉頭三尺神明知


究竟你推我擠要把那【咎】歸給對方,是想對得起誰?

從來想對得起的人,不會真的是你想丟掉的他

處心積慮營造完美形象退場

是為了讓自己毫不心虛地拿大聲公高喊:「錯的不是我!」

 

大概因為思想觀念偏於保守

所以在東方國家裡

「想分手」的念頭讓多數人覺得guilty

擔心親友們後續排山倒海而來的輿論

那份guilty使人失去勇氣

 

但是何必? 又何苦?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

甚至結了婚關係牽扯到兩個家庭的,若生活起來倆人只剩痛苦

我都覺得沒孩子的就該離婚、孩子大了的也離一離,無可厚非

結婚需要衝動,可能當初沖昏了頭沒想清楚


婚姻狀況也並非預想就能想得透徹,到頭來才發現其實無法相處

這也是現階段的我很佩服勇於結婚的人的原因

現今的社會充斥太多誘惑

 

若分不開的理由是「對方會想不開」就更無謂了

沒有人是需要另一個人才能走完他的人生道路

要生、無預警就蹦出來了;要死、不瞑目也馬上掛了

因為他愛著你、所以你得愛他?

這樣說的話志玲姐姐不就要被五馬分屍了?

 

對方拿自身安全威脅?

除非你是他第一個戀愛對象,然後他又傳統到掉漆

不然真的尋死的機率,低到不行

因為面對死亡,需要太大的勇氣

在主動尋死前,人會找很多方法活著

卡內基專欄曾寫道:人擔心的事有92%不會真的發生

所以別把心思放在虛設的煩惱上,這是阻擋人的發展性&可能性的最大原因

我一直認為一個人有什麼行為、做什麼決定,都是他的自由意志

沒有誰逼

幾歲了? 尋短的人要為自己生命負責,分不了手的人要為自己軟弱負責

 

分手是單方面的事,不理、就沒有分不了的手

再多理由都是表面一個交代而已!

交代對方、交代親朋好友、交代你自己

對方可以繼續愛你,你當然也可以選擇不繼續愛他

 

不管有沒有自覺

分不開是仍眷戀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可惜」罷了

若要遷就「可惜」,就得承擔或許更大的可惜

(當然有些可惜看似很少是因為你鬼遮眼)

如果分不開,就專注在那份「可惜」上吧!不去懊惱那「無味」生活會比較快樂

不願用當前「可惜」去換更大可惜的乖孩子們

勇敢說分手吧!

執著,太無謂!



以上只是小女子看朋友近況的淺見,並非總勸離不勸和,大家高抬貴手不要打我...... ←我果然很俗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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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2 01:51
他, 42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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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2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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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39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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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26 08:54
他, 43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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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99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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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44歲,新北市,法律相關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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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26 00:56
他, 38歲,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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