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吃飯的時候 老杯杯把我叫了過去 當時就直覺沒好事 我:廠長請問找我有什麼事 杯:下星期6.日你可以去參加研討會嗎 我:(心想說為什麼兩天瑋不是說星期天一天)廠長我可以星期天去嗎 杯:花蓮耶 我:....不行耶 星期6早就說好了 我有事 足足唸了快10分鐘 後來 還好.. 我看傳真有3梯又拿去給老杯杯看 這次還好只講了5分多鐘.. 所以可以參加第3梯下下星期的研討 答應好朋友的事 我一定要做到 不管對方會不會遵守 至少我一定不能爽約 只是 遵守諾言的下場 是被老杯杯唸...